“上网套餐流量月底清零”引发热议,业内专家支招:
降低资费才是“王道”
电讯运营商上网服务“套餐流量月底清零”成为网络热议焦点,多数网友认为“已购买的流量属于用户,即使未用完,运营商也无权收回”。记者在调查中看到,接近3.5万名网友认为“不该清零”,占95%。为此状告运营商的消费者刘先生向本报记者确认,案件定于9月4日在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开庭审理。
有网友以“在饭馆吃不完可以打包”为例来论证“流量未用完不该被清零”。但反对者认为这个比喻并不妥当——“电讯运营商提供服务时是把资源整合打包出售,服务生产和消费过程同时进行,无法分离,无法储藏。饭馆提供的服务与之有明显区别。”
有业内人士认为,从商业角度来说,“流量包月”是运营商的一种营销手段:只有客户保证一定的购买数量,才能享受相对便宜的价格。购买“流量包月”实质上是“限时优惠”服务,在一定时间内,运营商以优惠的价格出售流量,鼓励消费者用完,以此巩固和扩大市场。
记者了解到,绝大部分国外运营商提供的类似服务中,月流量套餐均有使用期限,过期作废。有网友表示:“虽然月底清零是国际惯例,但为什么不能以中国消费者的需求进行首创?”
业内专家付亮认为,简化套餐数量,将流量标准资费降到每兆1元以下,可能是该争议唯一的解决办法。付亮建议:“对于套餐外流量资费及标准资费,2G降到1元/M或更低,3G降到0.3元/M或更低,4G降低0.1元/M以下;对于流量包使用完应提醒用户续选叠加包,叠加包选购前的超出流量部分,计入流量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