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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凤祥等5金店因垄断被罚千万 业内称太轻

2013年08月14日 08:04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反垄断注定会成为今年市场上的热门话题。就在对6家乳粉生产商开出6.7亿元罚单之后,时隔6天,发改委就开出第二张罚单。

  昨日(8月12日)下午,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于央视财经《对话》节目现场,公布了对操纵黄金和铂金饰品价格的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以及老凤祥银楼、豫园商城旗下老庙黄金和亚一金店、城隍珠宝、天宝龙凤等五家金店的价格垄断行为的处罚决定,并依法对这些企业处以上一年度相关销售额1%的罚款,共计人民币1009.37万元,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被罚50万元。

  对此,有资深业内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此次罚款对于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管理规范以及未来构成有一定影响,但由于处罚力度较轻,对被罚企业的影响并不大,仅仅是起到了警示作用。

  行业协会操纵价格

  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俨然是此次被曝“涉嫌操纵”事件中最重要的主体。

  经查实,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分别于2007年7月、2009年1月、2009年10月、2010年2月、2011年11月21日多次组织具有竞争关系的会员单位商议制定《上海黄金饰品行业黄金、铂金饰品价格自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价格自律细则》”),约定了黄金和铂金饰品零售价格的测算方式、测算公式核定价浮动幅度。

  执法人员依照 《价格自律细则》中规定的测算公式以浮动范围制作了某商品测算价格及浮动范围表,经测算对比,老凤祥银楼、老庙、亚一、城隍珠宝、天宝龙凤五家金店黄铂金饰品零售牌价全部落在测算公式规定的浮动范围内,并且调价时间、调价幅度以及牌价高度一致。五家金店操纵了黄、铂金饰品价格,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改委依法对这些企业处以上一年度相关销售额1%的罚款,共计人民币1009.37万元。

  “处罚的主要是有关2011年11月1日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召开的一个会议,讨论了相关产品的价格协调问题。”老凤祥方面相关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作为企业而言,对于《反垄断法》缺乏认知和了解,目前也已经认识到这个做法与 《反垄断法》相悖,这次处罚对于企业来说也是一次教育和学习。上述人士表示,此次将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企业在市场竞争当中操作更加规范,并坚持企业自主定价。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随即联系豫园商城方面未果;而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秘书长许文军的电话,直至记者截稿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资深法律人士赵占领此前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黄金饰品不属于价格法中规定的应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商品,行业协会无权制定指导价。

  根据目前的公开资料显示,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现有各种所有制会员单位226家,行业覆盖面达到85%左右,市场销售占有率达90%以上。据悉,每年缴纳6万元会费,即可成为这个协会的“会长单位”;而成为“副会长单位”,每年需缴纳的会员费为2万元。

  两家企业公告认罚

  老凤祥于昨日晚间发布相应公告称,2013年8月12日,公司下属孙公司上海老凤祥银楼有限公司接到上海市物价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上海老凤祥银楼有限公司违反了《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考虑到上海老凤祥银楼有限公司已于调查前主动停止该行为,且能够配合调查,积极整改等行动,以及该行为性质和程度等因素,决定对上海老凤祥银楼有限公司从轻处罚,处以2012年度相关销售额1%的罚款323.29万元。

  上海老凤祥银楼有限公司表示,接受上海市物价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与此同时,豫园商城也发布公告称,公司下属控股孙公司上海老庙黄金有限公司和上海亚一金店有限公司接到上海市物价局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该《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上海老庙黄金有限公司和上海亚一金店有限公司,违反了《反垄断法》有关规定,考虑到上海老庙黄金有限公司和上海亚一金店有限公司在相关调查前已主动停止该行为,且能够配合调查,积极整改等情节,以及性质和程度等因素,决定从轻处罚。对上海老庙黄金有限公司处2012年度相关销售额1%的罚款360.13万元,对上海亚一金店有限公司处2012年度相关销售额1%的罚款141.83万元。

  上海老庙黄金有限公司和上海亚一金店有限公司也表示,接受上海市物价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相较于此前业界所称会遭遇上亿罚款,此次罚款不高可能有过权衡,毕竟涉及到上市企业,又是国内的知名企业,罚款过高对这部分企业的影响非常之大,或有可能影响到企业的稳定,因此主要还是以警示为主。”不过资深业内人士也指出,在此次罚款后,国家发改委对被罚企业应该会有相应的一个管控要求,比如是否每个月向相关部门汇报价格等,一旦再有诸如此类事情发生就不可能这么从轻处了。

  行业协会受罚太轻起争议

  本次案件罚款金额虽然比不上六家乳企的6.7亿元罚款,但案件中的特别角色——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引人关注。《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由行业协会参与价格垄断并非孤例。

  7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通过其新开通的 “反垄断案件公布平台”公布了12起已查结的垄断案件。在这些案件中,涉及相关行业协会参与组织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案件就有9起。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行业协会涉及垄断协议问题比较突出。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史际春表示,每个行业协会都有让自己本行业协会不要竞争的冲动,所以是自然的表现,不过这次并不是第一次对行业协会的处罚,以往的案例很多见。《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各种资料发现,事实的确如此,甚至在2008年我国 《反垄断法》正式实施之前,就已经出现了类似案例。

  记者了解到,《反垄断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发改委表示,在本次案件中,鉴于行业协会在组织各金店达成、实施垄断协议中起到了主导作用,情节较重,社会影响较大,依法对其处以最高50万元罚款。

  行业协会参与垄断行为最高仅罚50万元,与五家金店的罚款金额相比,相差太多,也引起了质疑。对此,史际春解释称,以任何方式操作来达成垄断都不行,但法律的处罚还是根据对竞争的损害来定。

  据悉,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及上述五家企业目前均已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协会承诺将通过全体理事大会深刻检讨错误,并发文彻底废除《价格自律细则》,从此不再组织“价格自律”相关会议。同时,五家金店也承诺将对沿用多年的价格机制进行反思和改进,今后不再参与任何协会组织的商议价格的活动与会议,也不会与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金店商讨涉及价格的议题,坚持企业依法自主定价。


(责任编辑:邢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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