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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纠纷升级 金鹰股份被诉至公堂

2013年08月13日 07:11   来源: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大股东指小股东侵占合作投资公司的利益,且该合作公司欠其3280万元;小股东反驳称,合作投资公司实质上一直被大股东控制,并不存在侵占行为,该借款实为投资款……金鹰股份(600232,收盘价4.26元)这起“罗生”事件(详见《每日经济新闻》7月30日05版报道)继续发酵。

  2011年10月22日,金鹰股份与嘉兴卡迪尔制衣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嘉兴卡迪尔)合作成立上海鑫鹰服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鑫鹰),出资占比分别为60%、40%。

  日前记者了解到,此前嘉兴卡迪尔已与金鹰股份签订关于转让上海鑫鹰股权的《协议书》,双方约定嘉兴卡迪尔将其所持上海鑫鹰40%股权,作价1350万元转让给金鹰股份。

  如今,嘉兴卡迪尔已起诉金鹰股份,要求其履行协议。

  小股东起诉大股东

  嘉兴卡迪尔代理律师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出示的民事诉状显示,原告(嘉兴卡迪尔)、被告(金鹰股份)双方于2011年10月22日共同投资设立上海鑫鹰后,由于经营情况不佳,双方于2013年5月3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其中约定,原告将其所持上海鑫鹰40%股权作价1350万元(含店铺装修费)转让给被告,双方应于5月8日前至工商局签订正式的 《股权转让协议》。

  然而,双方在签订《协议书》后,被告提供了与5月3日的《协议书》内容相悖的《股权转让协议书》样本给原告,原告拒绝签字。

  上述民事诉状显示,尽管双方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但被告却已经分批向原告支付股权转让款380万元。

  嘉兴卡迪尔称,在签订《协议书》之后,原告已经按照约定退出了上海鑫鹰的经营活动,将全部权利移交给被告,但是被告却没有按照双方约定履行剩余的工商变更手续并支付尾款。

  祖明华表示,目前法院已受理该诉讼,并将于8月28日在上海市青浦区法院开庭。

  对于嘉兴卡迪尔提及的上述诉讼,记者昨日多次致电金鹰股份董秘刘浩力,但截至截稿仍未收到回复。

  股权转让陷“罗生门”

  今年7月,金鹰股份发布了关于子公司上海鑫鹰的两则公告,称上海鑫鹰借钱不还。

  而嘉兴卡迪尔负责人祖明华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出示的协议却显示,嘉兴卡迪尔退出上海鑫鹰公司,其所持有的股权作价1350万元转让给金鹰股份。协议书签署及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上海鑫鹰公司由金鹰股份负责经营管理,嘉兴卡迪尔公司提供协助与配合。

  《协议书》还显示,双方同意,将2012年以来已转给嘉兴卡迪尔的,原属于上海鑫鹰的销售店铺转回给上海鑫鹰,此转回事项需在5月8日前办好手续,如果逾期未办好,金鹰股份支付嘉兴卡迪尔股权转让款时,按照每家店铺45万元暂缓支付。

  上述 《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3年5月3日,签订地点为上海鑫鹰办公室,协议上有金鹰股份和嘉兴卡迪尔两家公司的公章。

  但金鹰股份董秘刘浩力表示,公司并未与嘉兴卡迪尔签订任何股权转让协议。

  上述《协议书》显示,当上海鑫鹰运作成功后,如需要后续资金,金鹰股份在条件具备时应当利用其上市公司优势为其募集资金。

  7月23日,金鹰股份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陆续向上海鑫鹰提供借款共3280万元,其中2011年1200万元,2012年1680万,2013年1~5月400万元。

  “上海鑫鹰并没有多少亏损,截至目前,该品牌已经在全国进驻60多家商场了,包括北京王府井、南京百大等,大连、营口、保定等其他城市的知名商场也设有专柜”,祖明华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金鹰股份前期公告中将3280万元的投资款称之为借款,有掏空上海鑫鹰资产之嫌。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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