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9日讯 本月15日,北京市朝阳法院将公开审理“捷达收费口自燃”一案。原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被告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索赔116595.06元。
据悉,2011年原告从被告指定经销商北京博瑞祥弘汽车销售中心购得由被告生产的捷达牌轿车。原告一直对车爱护有加且正常驾驶,2013年4月23日凌晨原告将车辆由朝阳区双井天之骄子地下停车场开至地面收费窗口准备交费之时,该车辆突然冒出黑烟并伴随火光。原告立即熄灭车辆、拔出钥匙并寻找灭火器灭火,但火势凶猛无法控制,直至消防队赶来才将火势扑灭。车辆自燃导致车辆自身烧毁,而且连带收费岗亭及内部设备、栏杆等一同被烧,导致各项财产损失高达116595.06元。
后经北京市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确定,车辆自燃导致的火灾系由于车辆电气线路故障引发。后原告与被告多次协商解决事宜,但被告怠慢推诿、拒绝赔偿。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车辆损失费66095.06元,其他财产损失50500元。(黄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