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佛山照明、五粮液等公司后,美达股份也遭到股民索赔。该公司昨晚表示,已经收到广州市中级法院《传票》、《民事起诉状》。因2011年年报有虚假陈述,遭到股民索赔1330元。
美达股份最新公告称,法院《传票》要求该公司于2013年9月23日上午,到广州市中院第三十一法庭,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进行应诉。而《民事起诉状》的原告为刘旺好,向美达股份索赔1330元。
记者查询发现,2012年12月22日,美达股份披露的《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显示, 2011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此前,佛山照明因“关联交易门”事件,在3月6日被证监会罚款后,上百名股民集体向广州市中院提交诉佛山照明虚假陈述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有律师认为,到目前为止,佛山照明索赔股民仍在增加,最终的索赔总额将超出市场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