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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银星争夺战势均力敌 双方显露协商解决意向

2013年07月30日 13:05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30日讯 东方银星(600753.SH)周一临时股东大会落幕,从关键的修改公司章程议案投票结果看,豫商集团获得第一阶段小胜,同时也预示着东方银星抢壳战第二阶段正式拉开帷幕,但双方均已不同程度显露考虑协商解决的意向。

  不过,对于未来,豫商集团与重庆银星双方代表均表示“还未做详细打算”。

  重庆银星的一致行动人,华宝信托一位代表人士在周一的股东大会后表示,后续事宜,尚未有很详细的计划,但希望能与豫商集团继续沟通。

  豫商集团董事长韩宏伟的授权投票人也在会后表示,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后续计划,本次来只是为了投票。上海证券一位跟踪东方银星抢壳战的研究员认为,已目前的局面看,很可能重庆银星与豫商集团最终以达成某种协议的方式,解决股权争夺事宜。

  豫商有望进入董事会 

  周一召开的东方银星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重庆银星提交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这一举动,被包括豫商集团在内的市场各方,视为限制新进股东进入董事会及公司决策层的行为。

  最终,该议案仅有一项无关紧要的一条内容被股东大会通过。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中提到,"公司股东有权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修改为,"非职工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非独立、非职工董事候选人名单由上届董事会或者连续180交易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以上的股东提出。"

  此条款未获股东大会通过,意味着豫商集团有望获得提名董事的权力。豫商集团投资部总经理乐梅洲称,豫商集团入驻东方银星是为自主经营,其称,豫商集团目前的房地产规模约达数十亿,旗下五牛基金每年也会有数十亿的房地产投资。豫商集团官网显示,公司主营房地产业务,旗下的项目分部与河南、郑州等多地。

  乐梅洲表示:"大家都不是绝对控股,重庆银星没理由阻止其他股东入驻董事会。"

  对于董事会名额这一焦点,一位投行人士表示,从目前持股情况看,豫商集团入驻东方银星董事会,已是板上钉钉。

  股权相差6.14%,势均力敌 

  豫商集团投资部总经理乐梅洲周一在东方银星股东大会现场表示,豫商集团目前持有东方银星19.9%股权,这个比例离东方银星第一大股东重庆银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东方银星26.04%仅相差6.14%。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6月7日、6月25日、7月16日,东方银星曾经分别发布公告称豫商集团增持公司股权至5%、10%直至15%。此后,豫商集团又在二级市场上增持东方银星4.9%,合计持有19.9%。

  为了应对豫商集团的恶意收购,上周三,东方银星公告披露,大股东重庆银星与华宝信托组成一致行动人,增持东方银星5%股权。至此,重庆银星合计持有东方银星26.04%股权。

  上述上海证券研究员表示,华宝信托的加入,无疑增强了重庆银星的实力。随着华宝信托与重庆银星成为一致行动人,豫商集团与重庆银星的对战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

  上述上海证券研究员表示称,从此前的实力对比来看,豫商集团拥有五牛基金平台,实力相对较强,而目前,重庆银星与华宝信托联合,壮大了自己的实力。该研究员认为,目前豫商集团与重庆银星的资金实力相当。

  双方协商解决可能性最大 

  乐梅洲也曾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表示,豫商集团希望与重庆银星协商,共同经营东方银星。

  在周一上午的股东大会结束后,华宝信托代表人士也表示,希望与豫商集团协商,双方应该是合作方,并非是敌对关系。

  上述券商研究员认为,重庆银星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反对豫商集团进驻董事会失败后,双方协商解决将是最好的结局,此举的可能性也最大。

  他表示,事件的关键在于重庆银星和豫商集团谁的持股数较多,谁就拥有话语权。目前双方都不具有绝对控股权,想要增强自己的控制权必须不断增持股份,直至增持超过50%达到绝对控股。但他认为,此举难度较大,实施起来几乎不可能。因此,最有可能的办法就是双方协商解决。

  该人士表示,从目前的持股数来看,协商后,大股东重庆银星占有主导地位的可能性较大,而豫商集团在董事会中也将具有一定决策权。(大智慧通讯社)


(责任编辑:郑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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