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全面放开标志着利率市场化得到进一步深化,此时,利率市场化的另一重要的步骤放开存款利率上限管制成为关注的焦点。不过在此之前,建立和完善存款保险(放心保)制度将是不可或缺的一步。
7月26日,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发表署名文章称,将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建设,为小型金融机构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据了解,存款保险制度不是一个新鲜事物,早在2012年3月,周小川就撰文指出,认为当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条件已基本具备,要抓紧研究完善方案,择机出台并组织实施,以完善金融安全网的建立。
所谓存款保险制度是指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机构成员向保险机构交纳保险费,当金融机构面临危机或经营破产时,保险机构向其提供流动性资助或者代替破产机构给予储户一定程度偿付的制度。
“躺着赚钱”已成过去
事实上,利率放松管制一方面带来了金融效率的提升,同时也加大了行业周期性波动,银行资产收益率有向下的压力。
业内人士表示,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商业银行业务与收入结构会受到较大冲击,存款成本上升导致短期存贷款利差缩窄。净息差下降也是不可避免的,下降则必然导致银行盈利能力的下降,特别是目前国内银行息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80%以上。
短期内,利率市场化将收窄银行业的存贷利差。例如,美国的利率市场化造成了存贷利差的明显收窄,净利息收入从1979年以后呈现波动下降的趋势,从1978年的18.27%下降到1990年的2.93%。
“囚徒困境”待破
专家表示,需要谨慎的是,利率管制放松对于银行吸收存款虽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会导致了存款成本的提升。有观点认为,届时银行会在存款利率问题上适度合谋,组成利率同盟,不过这种建立在利益基础上的同盟极可能会面对“囚徒困境”现象,即尽管利率同盟将令所有的银行受益,但银行为了自身的最大化利益而去破坏利率同盟,最后导致激烈的价格战,所有银行的境况都变得急剧恶化。
资料显示,类似的情况几年前在证券行业就发生过,当时各券商陷入了佣金战的混乱局面中。
央行原副行长吴晓灵表示:“金融机构财务约束不够。一旦放开了存款利率的上限,带来的必定是存款利率的大战。这对于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是不好的,最起码要把存款保险制度推出来才行。”
分析人士认为,利率市场化会促使银行为吸收存款,竞相提高存款利率,使银行的融资成本提升;另一方面,在金融脱媒背景下,原来依靠银行体系融资的大企业集团进入资本市场,迫使银行体系提升资产配置风险偏好,在房地产、中小企业贷款领域增加投入,这些投入都会加剧了信贷风险。这一特征不仅体现在美国、日本的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在我国利率市场化推进一年间也有较为明显的体现。
存款保险是要国家不兜底
《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强调要充分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还明确了“十二五”期间我国要建立健全存款保险制度,加快存款保险立法进程,择机出台《存款保险条例》,明确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功能和组织模式。
业内人士指出,中国尚未建立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与政府用纳税人的钱直接救助金融机构相比,存款保险制度的优势在于通过建立市场化的风险补偿机制,在市场、股东和储户之间合理分摊因金融机构倒闭而产生的财务损失。
据了解,利率市场化曾导致美国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储贷危机,彼时美国银行机构数量大幅下降,需要破产或援助的银行上升显著,到1985年,由于利率问题,85%的储贷协会严重亏损,大量中小银行倒闭破产。存款保险制度可以保护储户免于成为银行破产的牺牲品。
业内人士指出,虽然存款保险制度本身存在的制度缺陷常常为人们所诟病,比如导致的道德风险以及保险机制的“监管宽容”,但是存款保险制度从20世纪30年代发明至今,其维护银行体系稳定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
专家认为,存款保险与利率市场化二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存款保险通过市场化的风险补偿机制,可减轻利率市场化下的道德风险问题;而利率市场化的推进使得银行可以给予存款人风险补偿,保障了存款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
据悉,目前从决策层推动利率市场化的动作以及表态来看,推动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已经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