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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将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审计

2013年07月29日 08:02   来源:华西都市报   

  截至去年底,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3.8万亿元,比2010年增12.94%

  华西都市报:审计署官网昨日发布消息称:“根据国务院要求,审计署将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此前建议,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抓紧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实现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控。

  审计署官方网站28日发布消息称:“近日,根据国务院要求,审计署将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此前,审计署已先后两次组织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了审计。业内人士认为,这次审计署并未强调“地方”,预计将对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债务首次进行全面审计。

  地方债务余额两年增12.94%

  2011年,审计署首次组织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了全面审计。审计发现,截至2010年底,除54个县级政府没有政府性债务外,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07174.91亿元。

  继这次“普查”之后,2012年至2013年审计署又组织对36个地方政府本级2011年以来政府性债务变化情况进行了“抽查”。审计发现,经过两年时间,上述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增长了12.94%。

  6月10日,审计署在官网上发布2013年第24号公告显示,截至2012年底,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38475.81亿元,比2010年增加4409.81亿元,增长12.94%。

  这两次审计结果,审计署均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告,也向社会进行了公告,引起各方高度关注。今年6月,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审计报告时提出,地方债风险不容忽视,关键要摸清底数,加强监管。

  审计署建议完善风险预警机制

  今年6月27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审计报告时表示,地方政务在债务管理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比如一些地方通过信托、BT(建设—移交)和违规集资等方式变相融资现象突出。在地方政府两年间新举借的债务中,采用上述方式融资2180.87亿元,占16%,其中违规集资30.59亿元,融资成本普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且不易监管,蕴含新的风险隐患。

  还有些地方过度依赖土地收入和举借新债偿还。在4个省和17个省会城市本级政府负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中,有55%承诺以土地收入偿还。公路等行业债务大量靠借新还旧,2012年高速公路、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债务借新还旧额分别为453.85亿元、170.69亿元,其中6个省和1个省会城市本级二级公路债务借新还旧率平均67%。

  刘家义建议,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抓紧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实现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控。

  


(责任编辑:邢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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