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26日发布了《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等客户信息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下一步,中国证监会还将抓紧制定出台《规定》的配套技术规范,并持续完善技术指标,不断跟踪技术发展,及时修订技术标准。
新闻发言人表示,发布实施《规定》,加强客户交易终端信息规范管理,有利于交易委托纠纷的解决,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利于保障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信息系统安全运行,保证客户资产和交易安全,提高交易中断的后期处理能力;有利于建立网上交易身份认证机制,提高网上交易安全防范能力。
他同时介绍,我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章以及行业自律规则,针对客户交易终端信息保存都有明确规定,相关工作已开展多年。此次发布《规定》,主要针对实践中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存客户交易终端信息格式不规范、期限不明确、内容不完整等突出问题,细化了技术规范,强化了责任义务,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更有效的保障。
据了解。《规定》明确规范了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的采集内容、记录方式、存储期限等技术要求,强调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相关义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按照内部控制适时性和及时性原则,积极跟踪信息技术发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信息系统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采集到客户交易终端信息。要求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采集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采取可靠的措施,采集、记录、存储、报送与客户身份识别有关的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担相应职责。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客户交易终端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对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等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严格限制对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的人工操作权限,明确查询权限和操作流程,建立日志文档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禁止任何人对客户交易终端信息进行隐匿、伪造、篡改或毁损。
发生影响采集、记录、存储、报送客户交易终端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时,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及时向公司住所地和事件发生地证监局报告,不得隐瞒。
新闻发言人表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违反规定的,证监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证券日报 朱宝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