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资管和信托受限显然为基金子公司提供了“机遇”。近段时间以来,一些信托、券商资管无法操作的项目,被转到了基金子公司,特别是一些房地产融资项目和地方政府平台融资项目。
其中,有一些房地产项目并不符合信托公司合规和风控的硬性要求,但是基金子公司却可以突破相关标准,并且基金子公司进入这一市场时间不长,也愿意让渡一部分利润以争夺项目。以某基金子公司推出的房地产融资项目为例,该项目还处于早期拿地阶段,并不符合信托公司“432”(4证齐全、30%自有资金投入、二级开发资质)要求。基金子公司愿意少赚一些差价,因此最终获得了这一项目。
今年以来多家基金子公司开展了房地产信托业务。今年上半年,某大型基金公司曾推出一款房地产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根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其风控措施包括:五证齐全、地上建筑已经封顶、密钥由三方共同保管、划款需三方共同确认才能进行、项目销售账户共管等等。尽管能够达到五证齐全,但是似乎仍存在一些疑虑。
据悉,根据出资规模不同,该产品预期收益率为9%-11.5%,规模十几亿元。第一年按季支付给投资者利息并归还25%的本金,还会将其中10亿元用于还银行开发贷款。根据有关负责人介绍,项目的土地已经抵押给银行,现在子公司作为替换抵押,由第二顺位抵押接替银行成为第一位抵押。有业内人士提出疑问,为什么银行要退出?是否银行方面认为存在问题?
假设银行退出该项目是资金需要,但是,涉水房地产信托另一个风险点不容忽视,那就是如果房子卖不出去怎么办?基金子公司几千万元的注册资本如何保障十几亿元的产品能够到期兑付?该公司人士对此曾表示,抵押物是土地和在建工程,本息抵押率大约30%-40%左右。也就意味着,该地产项目最后销售率至少在30%-40%,方能够实现该产品的保本付息。
有业内人士对此颇为担心,认为基金子公司从事房地产信托较为激进,风险很大,需要基金公司有很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如果到时房子卖不出去,收不回来钱怎么办?券商、信托有充足的自有资金,基金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一般几千万元,大的也才1亿元,资金到期无法回收根本垫不起,连付利息都不够,还可能会连累母公司的声誉。”该人士表示,上述还是建立在房地产开发商方面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如果后期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卷款消失,则只能由基金子公司承担。因此,这些都需要基金子公司有较强的风险识别能力,“坏项目满天飞,好项目大家早抢光了。”
业内人士认为,基金子公司在快速发展业务的过程中,风险控制意识还存在不足,或者说,风控体系还不完备。“做同样的业务,信托公司可能已经有十几年的经验,有一个风险控制团队在把握,而基金子公司风控部门可能都还没建立起来。”“有些子公司就几个人,就接了项目发掉了,其中的风险不得不警惕。”一位业内人士不无担忧地表示,随着信托公司一些项目逐渐到期,有的信托公司觉得风险比较大的项目,可能就丢给基金子公司做了。
与此同时,一位有信托经验的基金业内人士透露,“信托里面的水很深,项目经理的作用太大了,项目经理的道德风险比普通基金经理更大。公募基金经理投资赚多少,基金公司很清楚,但是你根本就不知道项目经理和对方到底怎么谈的,公司很难控制住这块风险。”更何况,基金公司的经验基本集中于二级市场投资,甚少涉足信托投资。如果子公司追求盲目扩张,盲目上马项目,里面的风险会比公募业务大很多。
况且,基金子公司并没有信托行业“刚性兑付”的惯例,在信托兑付危机频频爆发的情况,基金子公司业务中潜藏的风险更是值得警惕。
即便常见的通道类业务,在不少基金子公司看来风险低、人才需求少、规模提升快,但实际上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美好。而近日某券商因通道业务而被卷入骗贷风波,虽然基金子公司目前还未发生此类事件,但也给基金子公司这个通道业务的“后来者”敲响了警钟。
“现在影子银行这么厉害,这时把基金子公司拖进来,做影子银行的影子银行,难道是要让子公司做市场风险的最后一个”接棒者“?”有业内人士质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