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林业资源权变资本 抵押贷款政策出台

2013年07月24日 11:19   来源:浙江日报   刘诗平 高亢

  据新华社北京7月18日电 (记者刘诗平 高亢) 中国银监会与国家林业局18日联合印发《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明确林农和林业生产经营者可以用承包经营的商品林做抵押进行贷款,实现了林业资源变资本的历史性突破。

  《意见》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信用状况等因素合理协商林权抵押贷款期限,贷款用于林业生产的,期限要与林业生产周期相适应。

  为降低林农和林业经营者的融资成本,对于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林权抵押贷款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参照当地市场价格自行评估,不得向借款人收取评估费。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项目,应坚持保本微利的原则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代思聃)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商务进行时
上市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