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决定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此举被视为中国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大举措。
毫无疑问,利率市场化改革是中国金融改革的核心和关键之举,通过利率市场化改革,可以实现资金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一方面有利于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另一方面促进银行间竞争。在当前结构调整和转型的关键期,央行在金融改革特别是利率市场化改革方面提速,积极意义自不待言。
然而,就中国金融改革的现状而言,金融资源的错配、资金价格的扭曲以及金融业垄断导致的金融抑制和资金空转等一系列的问题,是包括利率市场化改革等金融整体改革滞后所致。要改变银行业的垄断,实现资金价格的市场配置,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必须全面推动金融改革。
从实际情况看,关键的改革包括打破两大行政管制:一是银行业市场准入的管制,一是价格即利率管制。而这两点改革必须同时推进,缺一不可。如果仅仅推动利率的市场化而不在市场准入的管制方面有重大突破,银行业真正的垄断局面其实很难打破。
以这次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的管制为例。坦率而言,全面放开贷款利率并非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关键,各界公认,利率市场化的核心是放开存款利率的上限管制,这是核心的核心。央行也承认,放开存款利率管制是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中最为关键、风险最大的阶段,因此提出“根据各项基础条件的成熟程度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必须要等到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完善、存款保险制度以及金融市场退出机制等配套机制成熟以后才推进。完全可以借鉴以前的经验,通过逐步放开存款利率上限的上浮幅度,逐渐推进。但遗憾的是,这次利率市场化改革,并未在2012年6月对存款利率上限上浮1.1倍的基础上更进一步。
而存款利率管制、贷款利率放开的结果则很有可能适得其反:一方面,资金不但不会流向中小企业,反而是出现资金更多的流向大企业的马太效应。在放开贷款利率管制之后,银行将根据风险原则配置贷款资源,中小企业在与大企业的竞争中将很难拿到低价格的信贷资源,不但不能降低,反而会推高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同时,由于银行严格的准入管制,以及严格的存款利率管制,银行之间所谓的激烈竞争也是伪竞争,在银行牌照属于特许资源的情况下,银行根本不会担心经营不善导致关闭的问题。
基于此,笔者认为,在我国金融改革关键时期,利率市场化绝对不能单兵突进。为了真正引入竞争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保障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在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的同时,应该按照前不久国务院常务会议“金十条”的精神,加快推进民营银行试点,加快小额贷款公司转为银行的推进工作,增加资金供给主体,真正打破银行业的垄断,通过设立一批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银行,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
同时,在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方面,不能一味强调“条件的成熟”。事实上,存款利率市场化实践早已开始。6月“钱荒”事件引爆点的理财产品就是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最经典实践。真正的市场化,应该允许商业银行有更大的议价权,同时放开民间借贷利率,竞争力强的银行可以把存款利率适当上提,贷款利率自由下浮,缩小银行利差,将一些经营不善的银行淘汰出信贷市场。
当然,包括利率市场化在内的中国金融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但一定要抓住最佳时间窗口,整体推进,各个突破。无论是民营银行的行政准入,还是存款利率的市场化,对于中国金融业健康以及实体经济而言,是更为重要和关键的改革,不仅绕不开,也是金融改革是否成功的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