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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内幕交易秉承“零容忍”态度

2013年07月20日 07:32   来源:中国证券报   

  证监会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通报了顾某涉嫌内幕交易案和周某、万某涉嫌内幕交易案移送公安机关的情况,还通报了对四海股份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被立案的部分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的调查进程情况。发言人表示,对于利用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证监会将秉承“零容忍”的态度,一如既往严厉打击,一经发现内幕交易违法行为,必将严肃查处,涉及内幕交易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追责。

  通报两起内幕交易案件情况

  该发言人介绍,经查,知悉相关内幕信息的姚记扑克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姚某的前夫顾某,从2012年1月开始使用“王某某”证券账户大量交易“姚记扑克”股票,截至2012年2月29日停牌,累计买入21.3万股,买入金额共计367万余元。姚记扑克复牌后,“王某某”证券账户陆续卖出姚记扑克,并于同年3月27日清仓完毕,共获利39万余元。同期,顾某建议邱某买入姚记扑克,2012年2月20日至2月29日停牌前,邱某使用“张某”等11个证券账户大量买入姚记扑克,累计达233.9万股,买入金额4974万余元,获利173万余元。发言人表示,2012年11月,证监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该案已由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此外,发言人介绍,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周某、万某与华昌达董事长颜某多次联系,来往密切,从颜某处知悉相关内幕信息。周某利用本人及其丈夫李某的股票账户共计动用资金806万元买入华昌达股票,持有买入品种单一,明显违反交易习惯。万某利用本人证券账户自2012年3月19日起陆续大量买入华昌达股票,至2012年5月9日,买入金额累计为205余万元,且违反交易习惯、买入品种单一,其中145万元是万某在敏感期内从颜某处借来。周某于2012年7月11日、7月12日将本人及李某账户上的华昌达股票全部卖出,共计盈利33万余元。万某于2012年5月7日、7月12日将华昌达股票全部卖出,获利约19万元。

  发言人表示,2012年7月,证监会对周某、万某涉嫌内幕交易行为立案调查。同月,证监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已对四海股份等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发言人介绍,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10月在深交所上市。2009年5月,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受让四海股份15.54%的股权,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众禾控股股东濮某某成为四海股份的实际控制人。2013年5月,浙江众禾将其持有的四海股份12.43%的股权转让给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合慧伟业成为四海股份的控股股东,马某成为四海股份实际控制人。

  濮某某在代表浙江众禾签订相关补充协议时,担任四海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未按规定向四海股份董事会报告上述事宜,并安排信息披露工作。浙江众禾未告知上市公司上述事宜。四海股份未按规定披露上述协议。

  濮某某在与浙江众禾因股权转让问题共同起诉北京大河之洲集团有限公司时,担任四海股份总经理,未按规定向四海股份报告诉讼事宜,浙江众禾未告知上市公司该事宜,导致四海股份未披露上述诉讼。

  发言人表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已对四海股份、浙江众禾及濮某某采取责令改正、责令公开说明等行政监管措施,将视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对媒体质疑的其他问题,证监会将进一步核查处理。

  此外,发言人介绍,天丰节能及相关中介机构光大证券、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和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日前已被立案调查,目前现场调查工作已结束,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移交行政处罚委员会审理。


(责任编辑:华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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