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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融资政策“解冻”地产股或率先“破冰”

2013年07月18日 07:53   来源:成都商报   

  进入7月份以来,已有多家A股上市房地产企业因“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停牌,包括宋都股份、金丰投资、新湖中宝、迪马股份、中弘股份、荣丰控股等。如此密集地停牌让人不得不猜测:不止一家上市房企在酝酿再融资或重组事宜。而有确切消息表明,已经有企业在就重组之事与监管层进行沟通。记者了解到,目前,针对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股权类和债券类再融资都已基本放开,并购重组、借壳上市等都可以操作。

  尽管监管层没有明确表态房地产融资政策将调整,但近期的各种迹象表明,房地产融资开闸基本已成定局。闸门或将从涉及房地产上市公司的重组开启。

  房企融资将有条件放开

  记者了解到,目前,针对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股权类和债券类再融资都已基本放开,并购重组、借壳上市等都可以操作。不过,正如证监会官方口径所说:证监会在审核中将征求国土资源部意见,对存在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再融资的大门依然关闭。

  自2010年以来,作为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一部分,房地产企业的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已经停滞三年多时间。近期,市场不断传出房地产融资放松的消息,引发股市动荡。早在6月底,就有媒体报道称,证监会将有条件松绑房地产融资。受此消息刺激,当日,房地产板块涨幅超过3%。

  随后,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6月28日的新闻通气会上对此回应说,根据2010年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和2013年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存在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暂停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证监会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文件规定,对于房地产企业是否存在违反国务院有关规定的情形,证监会在进行相关审核时,将依据国土资源部的意见来进行认定。这意味着房地产融资将有条件放开。

  证监会将启动审核程序

  实际上,针对证监会的表态,市场解读并不一致,不少分析认为这是监管层对房地产融资开闸的否认。不过,据记者观察,与此前的表态相比,当前的官方口径已然发生较大变化。

  早在2010年10月,证监会曾明确表示,已暂缓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组申请,并对已受理的房地产类重组申请征求国土资源部意见。之后,证监会内部发文,为配合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对房地产企业的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一律关死。

  在最近的表态中,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特别强调“在进行相关审核时”,这意味着证监会已经准备接收房地产企业的上市、再融资和重组申请,并启动已经暂停三年多的审核程序。与此前的口径相比,这实际上暗藏着房地产企业融资政策的重大转变。

  融资开闸将始自上市公司

  据记者判断,房地产融资开闸将先从上市公司开始。由于IPO仍处于暂停状态,何时重启仍未有定数。不过,上市房企的再融资和重组却没有太多障碍。

  进入7月份以来,已有多家A股上市房地产企业因“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停牌,包括宋都股份、金丰投资、新湖中宝、迪马股份、中弘股份、荣丰控股等。如此密集地停牌让人不得不猜测:不止一家上市房企在酝酿再融资或重组事宜。而有确切消息表明,已经有企业在就重组之事与监管层进行沟通。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按证监会的行业分类,我国房地产板块上市公司有152家。分析人士认为,有条件放开融资等于是对房地产企业打开了融资的正门,有利于防范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风险。 新华社

  同步播报

  利好刺激

  房地产股昨日“兴奋”

  继上周之后,房地产板块昨日再次受到资金关注,其中香江控股(600162)、卧龙地产(600173)、天业股份(600807)、莱茵置业(000558)先后涨停,中航地产(000043)、中房股份(600890)、外高桥(600648)、万业企业(600641)出现大涨。有分析认为,再融资放开将刺激地产股估值修复,而前期扩张快、负债率较高的成长型公司,以及已经上报过股权/债权融资预案、股东资源丰富的公司,有保障房或一级开发业务的公司可能将更早受益。 成都商报记者 赵阳戈

  新闻背景

  地产股融资“冰冻期”

  证券市场房地产企业融资已暂停3年多,近期有望开闸,现对其政策进行盘点和回顾。

  为了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2010年4月2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调控政策”,明确要求“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在这一政策的指导下,同年10月16日,证监会表示,暂缓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组申请,并对已受理的房地产类重组申请征求国土资源部意见。

  2011年5月27日,证监会再次重申延续政策规定,暂缓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并购重组申请。

  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五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明确国土资源部门要禁止其参加土地竞买,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券监管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或重大资产重组,银行业监管部门要禁止其通过信托计划融资。

  同年6月28日,证监会表示,将根据国务院2010年和2013年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相关通知,对存在囤积土地、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企业将暂停上市和再融资。具体企业是否违规,证监会将在审核时依据国土资源部意见。 新华社


(责任编辑: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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