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6日讯 福建保监局日前对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以及员工开出了八张罚单,据悉,2012年7月18日至9月13日,福建保监局对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一些违法行为。
一:该公司9份保单在公司核心业务系统中显示的客户联系电话均为该公司银保客户经理钟新兰的电话号码,而非投保单上填写的客户联系电话,且其中4份保单的新契约回访电话系钟新兰冒充客户接听。
二:该公司12份新单书面回访函上的投保人签名系该公司银保专管员代为签署,2份书面回访函上的投保人签名并非投保人亲笔签署。
三:该公司银保渠道11份新单书面回访函上的相关客户回访内容选项勾选错误或不完整。
处罚如下:
福建保监局决定就第一项行为对该公司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罚款;就第二项行为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并责令改正。综上,福建保监局决定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并处1.5万元罚款,并责令改正。
黄海英该公司银保部时任经理,对该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福建保监局决定就第一项行为对其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罚款;就第二项行为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就第三项行为对其予以警告。综上,福建保监局决定对其予以警告,并处4000元罚款。
此外,福建保监局就第一项行为决定对钟新兰予以警告,并处3000元罚款;就第二、三项行为,决定对谢泽凌、李杰、刘金龙、钟明珠分别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对滕璐媚减轻处罚,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