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当一部分农民流动时,并没有办理转移接续手续,这也是社会发展到新阶段社保领域需要着力解决的新难题。”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说。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近期完成的《<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研究报告》显示,全国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入的是办理关系转出人数的72.4%,然而在农民工群体中,办理医保关系转入的是办理转出人数的50%,说明农民工在办理医保关系上遇到的问题多于总体情况。
在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中,跨省转移接续更为困难。2011年,全国跨省转入医保关系的只有14431人,转出22122人,其中农民工分别为1773人和3418人。全国医保关系跨省转入只有转出人数的46.7%。
记者采访了解到,全国实现跨省医保转移成功人数不到养老保险的3%。因为医保不转统筹基金,转入地拒绝接受,广西无一例医保跨省区转移。
记者还了解到,医保关系不仅跨省难转移,就连省内转移也存在很大的障碍。由于医保大多在市级统筹,有的还在县级统筹,只转个人账户,不转统筹基金,为制度的转移接续带来不便。
部分地区试图突破这一限制,2011年,浙江省出台了宽松的接受外来参保人的转移接续政策,只要外来的参保人能够提供在其他地区参加职工医保的证明,并转入个人账户,就可把原参保地的缴费年限转移到新的参保地。实现省内各统筹地区之间,医保关系可以无障碍转移接续。但是,绝大部分省市还做不到这一点。
为解决此难题,江苏苏州提出医保要与养老保险一起转移,目前全国只有苏州在大市范围内做到了。
为什么其他市做不到呢?因为同步转移在很多时候也需要单独办理,比如浙江杭州,由于当地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分别由3个机构管理,因此,根本做不到职工同时办理3个险种的转移接续。
从地域看,转移地区最多的是广东省,参保缴费占全国总数的52.2%,其次为江苏、浙江、福建、北京,与这几个地区流动人口就业,特别是农民工就业最集中的地区基本吻合。而办理转移的主要方向,是从发达地区转到相对落后地区的人数多且容易办理,而从落后地区转移到发达地区,办理困难,人数也少。
尽管社保法明确了社保关系的转移接续,国家也出台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保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政策,但从总体上来讲,相关政策还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其中最大的流动就业群体农民工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面临的问题更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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