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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降准入门槛 要防“伪创新型”企业鱼目混珠

2013年07月06日 07:21   来源:中国经济网   

  近日,国务院制定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进一步优化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市场的制度安排,完善发行、定价、并购重组等方面的各项制度。适当放宽创业板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

  “这一思路是正确的,但关键是如何认定‘创新型’和‘成长型’,又由谁来认定。”中路股份董秘袁志坚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认为,这一政策出来之后,不排除会有“伪创新型”企业出现,因此,就要用制度来减少“伪创新型”企业的产生。

  “利润指标可以降低,但是销售指标不能降低,至少市场规模一定要有。”袁志坚表示,如果创新型企业不具有市场规模,那么成长性就会有担忧。

  “一旦上市后,监管部门要考虑用什么办法把‘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捆绑在一起,如延长股份的解禁周期等。”袁志坚表示。

  金融界首席分析师赵欢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适当放宽创新型企业创业板上市财务门槛,其目的主要是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成长性新兴产业和新兴企业,为风险投资和创投企业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也为了给中小企业提供更方便的融资渠道,为自主创新国家战略提供融资平台,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添砖加瓦。同时,这也是中国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经济改革的重要手段。

  “在短期内会给二级市场带来一定压力,但从长远来看,市场化的发行机制将为二级市场奠定良好基础,更有利于股市长远、健康地发展。”赵欢表示。

  对于适当放宽创业板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银泰证券资深投资顾问郑虹一方面表示支持,但她同时也表示出担忧,这主要体现在对制度的把握上。

  “有一些企业不符合在A股上市的标准,但是,它们的质地是非常优秀的,指导意见提出适当放宽财务准入标准,是扶持优质企业的一种表现,符合当前经济转型的要求。”郑虹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而她担忧的是,就怕会有极少数的企业鱼目混珠,扰乱资本市场的健康运行,损害投资者的利益,“这就要求监管层把好关。”(证券日报 朱宝琛)


(责任编辑:华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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