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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法草案月内将提交国务院审议

2013年07月03日 07:43   来源:中国证券报   

  历经30年的等待,中医药法立法进程将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张伯礼透露,中医药法草案将在7月份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之后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依惯例,法律草案需经三读方可通过,预计今年12月31日之前,中医药法草案将会完成人大常委会一读。

  分析人士指出,随着产业政策、质量管理标准等以法律形式确定,广州药业、天士力和同仁堂等龙头企业有望从中医药规范化、规模化的发展趋势中获益。

  立法进程有望破冰

  “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对传统医药实行了立法管理。我国作为传统中医药大国和发源地,还欠缺国家层面的法律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在6月30日召开的首届岐黄论坛中指出,中医药产业亟待加快立法进程。与会的数百位来自科研、生产和主管部门的代表对此感同身受,当陈竺讲到“可喜的是,中医药法草案列入了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一档”时,会场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中医药法立法于1983年首次提出,距今已经历经了30年的时间。在大部分中医界人士看来,中医药法立法的基础和条件已经成熟,在国务院2003年颁布《中医药条例》、2009年出台《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背景下,中医药事业支持力度加大,只有通过立法,才能统一认识,将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孕育多年的中医药法立法进程今年将取得突破。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张伯礼透露,近期中医药法草案进行了最后一次修订,并将在7月份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之后,即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依惯例,法律草案需经三读方可通过,张伯礼预计,今年12月31日之前,中医药法草案将会完成人大常委会一读。

  “作为人大代表,我仅中医药立法的提案就先后提交了5次。此次中医药法草案有望获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并进入人大常委会审议,是提案走的最远的一次。”作为中医药立法的积极推动者,张伯礼深感进程的艰难,并对即将到来的突破感到激动。

  张伯礼介绍:“两个星期以前,草案起草小组进行了最后一次修订会。中医药界人士关心的核心内容,草案基本都涵盖了,贴近中医药、促进中医药发展的举措提得很细。草案如果最终能够通过,将是一部从根本上推动中医药快速发展的法律。”

  谋求国家战略地位

  国家战略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眼中的中医药未来定位,“中医药在全球经济竞争中具有战略优势,是我国医药产业中独有的特色和优势领域,是典型的民族工业之一。我国将中医药发展列为国家战略,已具备良好的时机和条件。”

  与目前有望确定国家战略地位的欣喜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由于缺少国家层面的法律保障,中医药发展历史充满了坎坷和艰辛。1911年到1949年,医学界主流提出中医科学化,提倡废弃中医理论,保留中医的有效治病经验。建国后,在经历中医科学化和西医中国化矛盾摇摆后,中国提出要用现代科学方法研究中医。期间,中医与西医之间的争执从未停歇,尤其是1958年以来,中西医结合成为中医发展的基调,大量中成药中添加了西药(化学药)成分。例如,国内抗感冒药的中成药中,常用的维C银翘片、感冒清胶囊中,都有含量不等的对乙酰氨基酚。

  由于中医药缺少清晰的法律界定,中医药产业拓展港澳台、欧美等市场时面临不少尴尬。如2011年9月,香港发现某批次的“白云山”感冒清胶囊,每粒含0.29毫克对乙酰氨基酚,因“中药添加西药成分”违反相关法规,香港方面采取召回行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于文明担任了两届、十年全国政协委员,每年都要提交关于中医药立法的提案。于文明认为:“立法的作用在于,在法律层面上确立对中医药服务的补偿机制,鼓励中医药服务的提供和使用,树立起原则和方向。”

  与此同时,中医药立法还有适应当前医疗体制的现实意义。于文明指出,中医药立法是当前医改和发展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事业的需要,鉴于总体医疗卫生资源不足、农村缺医少药、医疗费用上涨较快,应当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价廉的优势,特别要发挥中医药的医疗保健作用。

  龙头企业突出受益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副司长李昱介绍,目前我国已经实施了“5P”的质量认证管理体系,包含了中药材生产质量、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药物临床试验质量、药品生产质量和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等一系列管理规范。此外,在政策扶持的推动下,全国各省截至2007年先后颁布了120多份关于中医药发展的地方法规和文件。

  国家各部委也纷纷推出支持中医药发展的举措。科技部出台“重大新药创新”和“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专项;国家发改委出台现代中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工信部出台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针对行业切实需求进行科技立项。

  一旦中医药法草案得到通过,上述一系列产业政策、质量管理标准等将以法律形式得到确定,不仅会加速中医药产业现代化进程,也有助于依据“扶持、促进、发展”的原则促进中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专家指出,中医药立法有利于统一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和临床用药等方面标准。中医药产业标准的确立将促使企业不断对自身生产工艺、质量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升完善。中医药法的政策导向是扶持创新及技术提升、推进并购重组、提升行业集中度,中医药龙头企业将明显受益。

  广州药业是我国最大的中成药制造商,不仅拥有历史悠久的敬修堂、潘高寿、陈李济等享誉中外的中成药制造企业,规模优势和资源优势突出,而且还拥有一批品牌价值极高的中药产品,如乌鸡白凤丸、华佗再造丸、王老吉凉茶等。

  天士力拳头产品复方丹参滴丸市场占有率在国内居领先地位,是我国目前治疗心血管疾病应用最广泛、服用人数最多、患者忠诚度最高的一线现代中药。

  同仁堂是全国中药行业著名的老字号,能够生产26个剂型、1000余种产品。其中,2012年乌鸡白凤丸、安宫牛黄丸等10个品种销售额过亿元。


(责任编辑: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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