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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灾赔付特事特办 保监会呼吁增强投保意识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8年02月28日 09:50
黄晶华 马继鹏
    保监会主席助理、新闻发言人袁力昨日表示,针对此次百年一遇的雪灾,保监会赔付工作实行“特事特办”,对没有投保的群众也进行了赔付,但“保险是一种经济合同行为,没有投保的企业和个人原则上是不能获得保险赔付的”,通过此次事件,保监会呼吁群众增强投保意识。

    据了解,截至2月25日,保险业共赔款超过16亿元。其中,机动车辆保险赔付6.94亿元,企财险及建工险赔付6.65亿元,电力行业赔付3.36亿元,农业保险赔付5975万元。农民住房1.41万间,已经赔付988万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涉及到2.03万人,已经赔付2799万元。健康保险涉及到2.23万人,已赔付3736.5万元。

    袁力指出,针对此次雪灾,保险业对保险的服务流程采取了一些特事特办的方法。比如说,湖南的电力设备损失比较严重,保险公司进行了预付赔款;贵州人保向受灾最为严重的贵州电网公司一次性预付赔款5000万元,创下人保公司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单单笔保险公司预付赔款纪录。

    袁力特别强调,保险是一种经济合同行为,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经济行为,它不是一种社会救济或者福利性的行为,没有投保的企业和个人不能获得保险赔付,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原则。他提醒广大老百姓,在没有受灾的时候,要增强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未雨绸缪,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将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以避免损失。
来源: 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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