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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有关人士称从未逼保险公司卖股票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8年02月22日 07:24
木木
    针对某媒体报道的“保监会逼迫保险公司卖股票”传闻,保监会有关人士昨日对记者表示此传闻不实,保监会从未逼迫保险公司卖股票。

    昨日,有媒体报道称,保监会新近下发了“新投资核算方式征求意见稿”,有意将保险公司现有权益类投资核算由成本计价方式变为市值计价方式,并称目前多家公司已经收到征求意见稿。

    报道称,保监会此时下发这样的征求意见稿,等于“逼迫”保险公司卖股票。报道还称,部分谨慎的机构投资者打算对保险重仓股重新进行评估和筛选。

    针对该报道,保监会相关部门的多位官员表示,“没听说过这样一个征求意见稿”,“就保险公司的投资,保监会会根据国家相关的财会、投资制度,对其进行监管。保监会不会进行具体的指导。”

    有关专家指出,在新的会计准则实施前,保险资金权益类投资的核算确实是按照成本价计算的,但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其核算自然要符合新的要求。在去年一年的过渡期内,按照资产匹配原则、风险可控原则,保险公司应该已经对投资品种、投资比例的控制、调整提前进行了适当的安排。根据市场和公司自身的情况,保险公司会实时对投资品种进行经常性的调整,既有卖出,也一定会有买入。当保险公司投资比例由于股价因素超标时,其托管行会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也会实时调整。

    “据我所知,保险资金购买基金间接入市的比例还没有用足,仅仅达到8%左右,据15%的限制要求还有很大的空间。”该专家说。

    这位专家特意提醒,在目前市场比较敏感的情况下,要谨防有人利用所谓的利空消息谋求利益。他还表示,是否重估一个上市公司的价值是任何一个投资者的权利,但重估的标准显然应聚焦于经济的基本面、行业的基本面以及公司的基本面等指标,而不应把保险公司囿于投资比例限制而做出的持仓调整作为自己投资与否的依据,作为一个上市公司是否值得投资的依据。

    记者采访到的另一位专家表示,在新会计准则下,虽然股票投资规模按照市值计算,但保险公司资产规模也是以市值计算的。考虑到这个因素,虽然保险资金投资股票的比例仍是10%,但实际上投资额度也提高了。
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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