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申请S*ST朝华破产重整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 财经人物--财智人生
· 独家视点--一家之言
· 财富生活--孔方世界
· 行情直播--股市资讯
 中国经济网 > 财经频道 > 股市 > 公司新闻 > 正文
 
自然人申请S*ST朝华破产重整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7年11月19日 14:14
刘勇 蒋静
    S*ST朝华能否避免退市在此一举:今天,已经暂停上市的S*ST朝华(000688)公告,应自然人破产重整申请,12月21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法院立案受理重整

    据悉,S*ST朝华接到法院《公告》,S*ST朝华债权人杨芳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S*ST朝华破产重整,法院根据申请,于11月16日立案受理了S*ST朝华重整一案,并定于12月21日上午在该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S*ST朝华董事会表示,将根据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重整是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债务人和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重整计划,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债务人按照一定方式,全部或者部分清偿债务,同时债务人继续经营的制度。

    申报债权期限30天

    记者找到法院原始公告,该公告要求,S*ST朝华债权人自公告之次日起30日内,向S*ST朝华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连带债权,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未如期申报债权的,将按《企业破产法》相应规定处理。另外,S*ST朝华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S*ST朝华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昨天记者采访了有关方面人士,均被告知自然人杨芳身份与债权金额等不便透露。资料显示,S*ST朝华法律顾问为重庆某律师事务所,由于S*ST朝华拖欠律师费,该律师事务所为债权人之一,该所一律师也叫杨芳,为S*ST朝华出具过法律文书,但现在无法判断是否为同一人。
来源: 重庆商报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热点新闻
愚人节里大胆"抄底"
·"利好"刺激下 投资者解套离场还是入市抄底?
·叶檀:投行屡猜屡中 是谁一手造就了QFII神话?
·105只基金净值低于1元! 如何看待低净值基金
·卡奴+证奴+房奴+车奴="白奴" 沪白领难堪现状
·大户金矿 散户坟场 中国散户股民十大悲哀
水皮:中国神华才是祸首
     
数据载入中...
财富世界
谁动了孩子的奶粉钱
看病省钱妙招
LV08最新大片
短期融资找典当
数据载入中...
数据载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