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之丰利债 B 份额(150129)风险提示性公告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
同已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基金份
额划分为丰利债 A(基金代码:160623)、丰利债 B(基金代码:150129)两级
份额,两者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 7∶3。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在满足份额折算条件的情况下,丰利债 A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月进行
一次基金份额折算,并同时开放一次申购与赎回。现就丰利债 B 份额的风险提示
如下:
1、丰利债 B 份额收益分配变化的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在丰利债 A 的每个申购开放日,本基金管理人将
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 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
利率重新设定丰利债 A 的约定年收益率。丰利债 A 在本次开放日后的年化约定
收益率将根据 2015 年 10 月 22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 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加上 1.4%进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丰利债 A 的年化约定收益率(单利)=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1.4%。
丰利债 A 的约定收益采用单利计算,年收益率计算按照基金合同四舍五入
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 2 位。
丰利债 A 年化约定收益率计算的具体规定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更新)。
丰利债 A 收益分配发生变化,丰利债 B 收益分配也将随之发生变化。
2、丰利债 B 份额杠杆率变动的风险
目前,丰利债 A 与丰利债 B 的份额配比为 0.049529708:1。本次丰利债 A
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丰利债 A 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
过 7/3 倍丰利债 B 的份额余额。如果丰利债 A 的申购申请小于赎回申请,丰利债
A 的规模将缩减,从而引致份额配比变化风险,进而出现杠杆率变动风险等。
本基金管理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丰利债 B 于 2015 年 10 月 21 日、22
日、23 日实施停牌。本次丰利债 A 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
本基金管理人将对丰利债 A 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结果进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
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