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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电信诈骗3年卷走10亿

2015年10月16日 08:42    来源: 深圳商报     姚嘉莉

  近年来,电信诈骗犯罪呈高发甚至于爆发态势。10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于蓝主持召开座谈会。陈华飞、辛瀑等9位省人大代表就从源头上治理利用网络改号电话实施电信诈骗犯罪行为约见省法院、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等有关负责人。

  据有关部门披露,仅2014年全国发案40余万起,给人民群众造成经济损失107亿元,其中广东是全国的重灾区。据报道,仅深圳一市,近3年来被电信诈骗的金额就超过10亿元,被骗人数近1.3万人。

  一直以来,手机卡无实名登记是防范电信诈骗的一大漏洞,2013年9月起,手机卡开始实施实名制登记。省人大代表指出,目前实名制的落实还不够到位,“市场上还有不需要登记就能随便买的手机卡出售。”

  对此,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翟雪梅解释,市场存在的不需要实名登记的手机卡是以前囤积下来的,而且长时间不使用也会被回收。新增的用户全部要求实行实名制。截至今年8月底,广东电话用户总数19934万,已经实名登记的有17539万,实名率达到88%,积极引导老用户补登记,目前还有少数老用户尚未登记。

  对于近两年网络改号电话诈骗愈演愈烈的现象,省人大代表将矛头直指通信管理部门以及电信运营商,并直言其“不作为”。据悉,在近年来发生的电信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使用网络改号电话作案的占到90%以上。

  多年来一直关注电信诈骗的全国人大代表陈伟才以充分的数据证明网络改号诈骗危害性最大,骗取金额最多,被骗资金全部都流向境外,甚至是无司法协助的国家或地区,损失挽回的可能性很低。陈伟才表示,“国内的号码只能在国内发出,为什么放任境外号码在国内更改?三大运营商是怎么管的?为什么工信部的要求到了地方竟然成了一张白纸?”

  “运营商收了来电显示费用,就必须保证来电显示的准确性。”与会省人大代表一致认为,按照电话用户与运营商签订的服务协议,运营商就应按电信条例的要求提供准确的来电号码。因改号来电受骗,运营商应负民事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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