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 告 送 出 日 期 :2015 年 10 月 16 日
1 公 告 基 本 信 息
基 金 名 称 国 投 瑞 银 双 债 增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简 称 国 投 瑞 银 双 债 债 券
基 金 主 代 码 161216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2011 年 03 月 29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名 称 国 投 瑞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名 称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依 据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 及 本 基 金 合 同 和 招 募 说 明
书等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
有 关 年 度 分 红 次 数 的 说 明 2015 年度第 10 次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基 金 简 称 国 投 瑞 银 双 债
债券 A
国 投 瑞 银 双 债
债券 C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交 易 代 码 161216 161221
截 止 基 准 日 下 属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 单 1.053 1.060
分 级 基 金 的 相 关
指标
位:元 )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 单 位 : 元 )
3,434,061.03 2,470,555.64
截 止 基 准 日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 比 例 计 算 的 应 分 配 金 额 ( 单 位 : 元)
1,717,030.52 1,235,277.82
本 次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分 红 方 案 ( 单 位 : 元/10 份基金份额) 0.05 0.05
注:
1 、本 基 金 包 括 A 、C 两 类 份 额 。A 类 份 额 场 内 简 称 :双 债 A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场 外
或 场 内 两 种 方 式 对 本 基 金 A 类 份 额 进 行 申 购 和 赎 回 ,C 类 份 额 仅 允 许 在 场 外 进
行 申 购 和 赎 回 。
2 、 本 基 金 收 益 每 年 最 多 分 配 12 次 , 每 次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比 例 不 低 于 可 分 配 收 益
的 50% 。 本 基 金 本 次 分 红 符 合 基 金 合 同 相 关 规 定 。
2 与 分 红 相 关 的 其 他 信 息
权 益 登 记 日 2015 年 10 月 20 日
除息日 2015 年10 月21 日 ( 场 内 ) 2015 年 10 月 20 日(场
外)
现 金 红 利 发 放 日 2015 年10 月23 日 ( 场 内 ) 2015 年 10 月 22 日(场
外 )
分 红 对 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 任 公 司 登 记 在 册 的 本 基 金 的 全 体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红 利 再 投 资 相 关 事 项 的 说 明
对 于 选 择 红 利 再 投 资 方 式 的 投 资 者 , 将 以 2015 年
10 月 20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计 算 基 准 确 定 再 投 资
份 额 , 本 基 金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将 于 2015 年 10 月 21 日
对 红 利 再 投 资 的 基 金 份 额 进 行 确 认 。2015 年 10 月
22 日 起 , 投 资 者 可 以 查 询 、 赎 回 红 利 再 投 资 的 份 额 。
税 收 相 关 事 项 的 说 明
根 据 财 政 部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的 财 税 字 〖2002 〗128
号 《 关 于 开 放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有 关 税 收 问 题 的 通
知》,投资者( 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 从基金收益
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
得税。
费 用 相 关 事 项 的 说 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选择
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再投资的
基 金 份 额 免 收 申 购 费 用 。
3 其 他 需 要 提 示 的 事 项
(1 ) 权 益 分 派 期 间 (2015 年10 月16日至2015 年10月20 日 ) 暂 停 本 基 金 跨 系 统 转
托 管 业 务 。
(2 ) 本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2015 年 10 月 16 日 ) 上 午 本 基 金 在 深 交 所 停 牌 一 小 时 。
(3 ) 权 益 登 记 日 申 请 申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不 享 有 本 次 分 红 权 益 , 权 益 登 记 日 申 请 赎
回 的 基 金 份 额 享 有 本 次 分 红 权 益 。
(4 ) 按 照 相 关 业 务 规 则 规 定 , 红 利 再 投 资 部 分 的 份 额 持 有 期 将 自 2015 年 10 月
21 日 开 始 重 新 计 算 。
(5 )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方 式 为 现 金 和 红 利 再 投 资 两 种 方 式 。 投 资 人 可 选 择 获 取 现 金
红 利 或 将 现 金 红 利 按 再 投 资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自 动 转 为 基 金 份 额 进 行 再 投 资 ,
若 投 资 人 不 选 择 , 本 基 金 默 认 的 收 益 分 配 方 式 是 现 金 红 利 ; 登 记 在 深 圳 证 券 账
户 的 基 金 份 额 只 能 采 取 现 金 红 利 方 式 , 不 能 选 择 红 利 再 投 资 。 本 次 分 红 方 式 将
以 权 益 登 记 日 注 册 登 记 系 统 记 录 的 分 红 方 式 为 准 。
(6 ) 持 有 人 可 登 录 本 公 司 的 网 站 或 拨 打 本 公 司 客 服 电 话 查 询 注 册 登 记 系 统 记 录
的 分 红 方 式 。 有 意 愿 变 更 分 红 方 式 的 持 有 人 请 务 必 在 2015 年 10 月 19 日前( 含
当日) 到 销 售 机 构 网 点 或 通 过 销 售 机 构 提 供 的 其 他 非 现 场 交 易 方 式 修 改 分 红 方
式。
(7 ) 咨询办法 :
① 登 陆 本 公 司 网 站 http ://www.ubssdic.com
② 拨 打 本 公 司 客 户 服 务 热 线 :400-880-6868。
③ 向 本 基 金 的 各 销 售 网 点 查 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