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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险企披露互联网业务信息 微信布局实现全覆盖

2015年10月15日 07:43    来源: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冷翠华

  根据《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10月1日起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险企陆续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上进行信息披露。截止发稿,已经有8家保险公司披露了互联网保险信息。记者发现,披露信息的险企全部建立了移动端互联网保险业务渠道,而官方网站、第三方网络平台和保险中介机构网络平台的互联网经营情况则不尽相同。对互联网保险的发展,业界人士普遍看好,但同时指出,当前,保险与互联网的融合才刚开始。

  均开通微信服务号

  昨日下午,记者看到,已经有国华人寿、弘康人寿、百年人寿、东吴人寿、长生人寿、鼎和保险、光大永明人寿和人保财险8家险企在中保协官网披露了互联网保险业务。

  从信息披露的情况来看,险企以较为标准化的格式披露了其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网站名称及网址、微信公众号名称、二级分公司情况,以及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列表等情况,但是互联网保险产品的具体信息只能看到名称,无法显示详细情况。

  记者发现,所有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险企都开设了微信公众号或服务号,覆盖率达100%,但目前仅有人保财险一家开发了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APP。除百年人寿外,目前其他险企官方网站均开通了互联网保险经营业务。鼎和保险、长生人寿等少数险企未与第三方网络平台或保险中介机构网络平台开展合作,与险企有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大多为业界巨头,如天猫、招财宝、淘宝、京东金融和小米金融等;从中介机构平台来看,有华瑞保险销售公司、长安e家、慧择保险经纪、700度保险网、中民保险网等。

  业内人士认为,正是移动互联网极高的普及率使得险企发展互联网业务十分重视移动端覆盖。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网民规模达到了6.49亿人,手机网民占比85.8%,用户平均每天打开手机150次,至少花4个小时在微信等高频应用之上。

  太平人寿总经理张可在近日召开的2015中国寿险业十月峰会上表示,该公司通过微信平台,加强与客户的线上互动,利用社交网络的传播特点试水微信营销,推出了一系列产品,推出了参与性、互动性很强的团购营销模式,进行了诸多尝试。

  保监会副主席黄洪表示,互联网对传统行业的颠覆要向傻瓜相机学习,消费者无需知道背后的原理、复杂的操作,可以做到“一键搞定”。前述分析人士表示,简单的终端呈现才能收到移动互联网用户的青睐,但终端的简单必然配合保险公司强大的大数据、云计算等能力。

  尚需深度融合

  从险企公开的互联网保险信息来看,目前的互联网保险产品多为意外险和理财型保险。例如,国华人寿、东吴人寿、百年人寿等险企网销产品都主打意外险产品,弘康人寿则主打投资连接型和两全型理财保险,百年人寿推出了微理财等产品。同时,少量保障型产品也现身互联网保险业务,例如,国华人寿就在天猫上推出了重大疾病保险。

  “意外险、理财险是网销保险产品的基本款,凡是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都会涉及这些产品。但互联网保险要展现更大的发展潜力,还必须丰富产品种类,做到互联网和保险的深度融合。”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认为。

  在2015中国寿险业十月峰会上,多位业内人士指出,无论是从目前互联网保险的规模还是互联网保险的发展模式来看,我国都还处在起步阶段,尚未实现“互联网+保险”的深度融合。

  从数据来看,今年1-7月份,中国寿险业实现互联网保费收入623亿元,同期寿险保费为10453亿元,互联网寿险业务收入仅占零头。“互联网带来的深刻变革绝不是这样的表现,我们在等待着中国互联网寿险业时代的到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会长朱进元表示。

  从经营模式来看,目前互联网寿险的发展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即把互联网简单当作技术手段用来代替手工,或者当作营销渠道用来代替线下营销。黄洪指出,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寿险”必须做到:在经营理念上要有客户至上的情怀,一切以客户服务出发,这也是互联网精神的精髓;在经营模式上要有精耕细作的范式,运用互联网技术改造寿险传统业态,做到精准营销、精准定价、精细管理和精细服务。

  “寿险业拥抱互联网,不是互联网+寿险的简单组合,而是互联网和寿险业在一起的化学反应,是合二为一,融为一体,是对寿险经营模式进行全流程再造,从而创造新的生产力,满足消费者不断提升的保险需求。”黄洪表示。


(责任编辑: 刘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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