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29日表示,近期证监会集中力量对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法律规定减持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并于日前对首批8宗案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证监会称,8宗案件共涉及4名自然人股东、5家法人股东以及法人股东的8名责任人。接到事先告知书后,7宗案件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请求,1宗案件当事人提交了陈述申辩意见。经认真研究复核,证监会对前述8宗案件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其中,涉案违法超比例减持金额最高为18,323.6万元,违法减持的比例最高达3.83%,罚款总计2842万元。
证监会表示,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到,该类案件中当事人当披露不披露,当限售仍减持的违法行为,是对法定义务和诚信准则的公然违背,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极大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信心,必须依法受到应有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