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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闹场” 顾地科技大股东自救成败今日见分晓

2015年09月22日 07:01    来源: 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本报见习记者 张 敏

  因大股东股权质押面临平仓风险,引起市场关注的顾地科技今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此次临时股东大会涉及的议案包括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提名李亚宁为顾地科技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值得一提的是,后一议案是由大股东广东顾地提出,不过,广东顾地自身因今年3月份与重庆涌瑞、杭州德力西、邢建亚等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迟迟未交割而被后者上诉法院,后者均反对广东顾地提出的上述董事提名议案。

  对于今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顾地科技相关人士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涉及的上述相关方都会参加此次股东大会。但其了解的情况仅限于公司发布的公告,不方便透露进一步的情况。

  一位分析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亦表示,除了提名董事外,股权转让一事应该也是上述相关方讨论的主题,毕竟双方已经签署协议,此事应该有个说法。

  大股东转让股份遇阻

  翻阅顾地科技的公告,今年3月,控股股东广东顾地科技与重庆涌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涌瑞”)、杭州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德力西”)、邢建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8元/股。

  上述分析人士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尽管此次股权转让之后,广东顾地科技仍是大股东,但引进新股东让市场也充满了想象。

  不过,股权转让一事却一直迟迟未有所进展。据了解,上述转让股份的交割日为2015年8月16日,但双方至今未完成交割。

  更闹心的是,8月20日,顾地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林伟雄反对上述股权转让,据其披露的《民事调解书》,公司其他五位实际控制人林超群、林超明、林昌华、林昌盛和邱丽娟违背了此前的承诺,即“对于林氏家族企业中的上市公司保留控股权和最大股东的身份”。林伟雄认为,上述股权转让交割完成后林氏家族将事实上丧失顾地科技最大股东地位及对顾地科技的控股权。他明确表示反对上述股权转让。

  此前,曾有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介绍,林伟雄是林氏家族的一家之主,林超群任上市公司董事长。林伟雄其子女林超群等人已经移民国外,后者有意愿将公司股份转让。

  对于林伟雄的反对,重庆涌瑞、杭州德力西、邢建亚认为事出蹊跷,毕竟此事过去了近5个月,而林伟雄才将反对意见披露。

  大股东股权质押引发连锁反应

  让顾地科技控股股东头疼的不仅仅是上述股份转让。

  顾地科技于今年6月30日、7月9日相继发布了控股股东进行股权质押的公告。不过,A股大幅调整之下,受伤的不仅仅是中小投资者,还包括将上市公司股权进行质押的控股股东。

  在2015年8月27日上市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广东顾地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顾地”)的告知函,截至目前广东顾地共计持有公司股票14214.68万股,质押比例为99.95%,预警线区间7元/股-13元/股,平仓线区间6元/股-12元/股,其中广东顾地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8399.14万股中的部分股份已临近平仓线,上述股权质押未进行配资及高杠杆融资。

  此事一时间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9月1日,顾地科技发布了消息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8月27日、2015年8月28日对公司控股股东广东顾地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进行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8月28日对广东顾地持有公司的股份进行司法轮候冻结。至此,广东顾地累计司法冻结142146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1.13%,占其持有公司股份100.00%;累计司法轮候冻结208345728股。截止本公告日,广东顾地持有本公司14214680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1.13%,累计质押冻结100071420股,占公司总股本28.96%,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70.40%。

  为了自救,广东顾地与深圳市中衡一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顾地一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广东顾地作为顾地一元基金普通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中衡一元作为顾地一元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衡一元或双方指定第三方出资合计3.9亿元作为劣后基金,剩余8亿元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由中衡一元负责募集。

  此外,9月12日,广东顾地作为控股股东还提交了提名李亚宁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而李亚宁2014年至今任深圳市中衡一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顾问。

  股权接盘方反击

  不过,此事进展却不是那么顺利。对于林伟雄的反对,重庆涌瑞、杭州德力西、邢建亚三方并不认可。

  三方通过律师事务所介绍: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三方已支付了1.728亿元履约保证金,且从2015年5月 1日起承担目标股份担保的债务利息及债务金额1%的补偿金。三方已经通过律师事务所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对广东顾地提出的提名李亚宁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提出反对意见。

  邢建亚通过律师事务所表示,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涉及提名、选举或者更换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广东顾地应当在行使股东权利前事先征求邢建亚意见。但广东顾地并未如此做。此外,邢建亚还认为,“李亚宁为深圳市中衡一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顾问,广东顾地和深圳中衡一元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了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准备购买顾地科技的流通股票。李亚宁的身份明显不适合担任顾地科技的董事,存在着利益冲突”。

  不过,对于此事,广州顾地表示,公司与邢建亚签署的股份转让相关法律文件中从未约定公司行使股东权利须征得其同意,且在2015年3月13日作出并公告的《承诺函》已经明确承诺并保证“在标的股份转让过户完成前,广东顾地将继续持有标的股份并独自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不将相关股份的提案权、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邢建亚行使”。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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