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滚动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用“养卡神器”套现别以为银行不知道

2015年09月20日 07:40    来源: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网购手机POS机暗藏风险;信用卡使用者应理性消费、合法用卡

  

  最近,手机POS机在网上热卖,不少商家宣称,利用它随时可以刷卡取现,以卡养卡。 长沙晚报记者 彭放 摄

  长沙晚报记者 彭放

  网购可谓无所不有。最近,一种手机POS机在网上热销,它是一个火柴盒大小的刷卡器,将其插入智能手机的耳机孔,就能让手机变身为一台POS机。手机POS机价格低廉,携带方便,又不用审批,据说有了它,最低只需0.49%的费率,就能随时用信用卡取现,轻松以卡养卡,被称之为“养卡神器”。真有这样的好事?

  现象 手机POS机热衷宣传“养卡”功能

  市民王先生月收入3000元,他想投资股票,手头资金却有限。朋友给他出主意,在网上买一台手机POS机,用多张信用卡刷卡套现特别方便,费率还低。据说,手机POS机在常用信用卡的年轻人中逐渐流行,很多人正是看中了它的“养卡”功能。

  记者在一家知名电商平台输入“手机POS机刷卡器”,显示出1.4万余件商品,其中销量最高的已有6400多人付款。这种刷卡器外观大同小异,功能类似,价格从几十元到200余元不等,只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手机号码、银行卡账号即可开通使用。很多销售手机POS机刷卡器的商家都着重宣传其“养卡”的功能。有的店家直言不讳地说,手机POS机之所以有“养卡神器”的小名,就是因为它不仅能方便日常生活所需,还可以轻松刷卡套现。

  记者询问是否可以用来套现,卖家称,只需绑定一张储蓄卡收取信用卡的钱,“手机POS机可以刷任何人的信用卡,包括和绑定卡同名的信用卡,信用卡的额度转到储蓄卡,就能轻松套现。”记者质疑,总是在同一台POS机上刷信用卡,不会被发卡银行怀疑吗?卖家表示:“我们有50家不同行业的商户随机切换,制造出在不同商户刷卡消费的假象,以此来逃避银行的监控。”

  银行 “养卡神器”无法逃过监管

  “养卡神器”当真如此厉害?不但取现便捷,利率优惠,还能逃过银行监管?

  长沙一家国有商业银行信用卡部的工作人员介绍,银行对于信用卡异常交易有一套保密的检测机制,通过对一些交易行为的检测和分析可以判断出来哪些是异常交易,甚至存在信用卡套现嫌疑。信用卡套现一般在刷卡金额、刷卡时间、刷卡商户类型及所使用的POS机等方面存在一些共性,通过对以上特点的识别,就能够判断出哪些持卡人在使用信用卡进行套现活动。

  “虽然很多"养卡神器"声称可以切换商户,但用它频繁套现也无法逃过银行的"火眼金睛",因为不管切换多少商户,最终的收款账户只有一个。”该工作人员说,一旦被银行认定为套现,将受到降额停卡等处理,金额巨大的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因此,建议信用卡使用者树立理性消费、合法用卡的观念。

  律师 恶意透支信用卡涉嫌诈骗罪

  湖南英萃律师事务所尹兰英律师认为,尽管“养卡神器”可解决持卡人资金周转不灵等问题,但存在多重风险。

  首先,持卡人的信息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对于持卡人而言,部分网上销售的所谓“养卡神器”无质量认证,消费者使用时的信息安全不能得到保障,存在信息安全泄露危险。

  更重要的是,持卡人透支信用卡逾期未还的行为,会计入自身的信用档案。如果持卡人被添加进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还会被禁止高消费、禁止乘坐高铁、限制贷款等。持卡人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无法还款的,可能涉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对于帮助持卡人套现的商家而言,其行为也涉嫌触犯了刑法。《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因此,使用“养卡神器”帮助持卡人套现的商家也可能面临严厉的刑法处罚。


(责任编辑: 邢晓宇 )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延伸阅读
  • · 蚂蚁花呗打击数千套现商户      2015年09月09日
  • · 蚂蚁花呗清理数千套现商家      2015年09月09日
  • · 医保卡漏洞从购物升级到购药套现      2015年07月10日
  • · 贾跃亭25亿套现 无息借乐视网十年      2015年06月24日
  • · 肆意减持套现亟待完善制衡机制      2015年06月23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上市全观察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