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与2014年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勃然发展野蛮成长的岁月,而2015年之后,互联网金融进入规范落地时间。此前《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指导意见》出台就是重要的阶段性节点。根据人民网报道,面对关于“银行挤占第三方支付生存空间”等观点,业内人士表示当前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掘金互联网金融市场,更多是一起做大“蛋糕”而非抢市场。
无可否认,银行始终是中国金融体系的命脉所在,而正是因为如此,中国以银行为主体的主银行体制也意味着服务的有限性,即总有一些边缘领域的金融需求没有办法获得完全满足。以往这些金融需求往往被抑制或者忽视,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互联网服务的边际成本变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此刻各类“宝宝”以及各种P2P的应运而生也在情理之中。以中国数亿潜在客户的体量,这类产品的增长空间非常诱人,也吸引各类资金的持续进入,这为行业的做大带来支撑。据网贷之家数据,有风投背景的P2P平台从2015年6月的42家增加到8月底的63家,短短两月,数量增加50%。
与此同时,此类业务也存在各类问题,比如网络频繁传出P2P跑路消息,实际上这类产品设计的本身也决定高风险产品目前仍旧属于小众产品,即使有风险发生也是部分投资人的损失,也不足以影响全局,更谈不上系统性金融风险。
也正因此,《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指导意见》的主题之一就是承认互联网金融的合法性,同时给互联网金融这匹野马套上缰绳。魔鬼总在细节之中,目前各地细则还没有落地,这也意味着互联网金融行业未来发展仍旧面临不确定,各方博弈仍在进行。
问题在于,互联网金融本身作为创新业务,在发展之中也在面临不断的重新洗牌,这意味着未来行业将会面临寒冬,同时随着官方利率的进一步下调,互联网产品的吸引力也在大打折扣,过去两年网贷产品收益率已经跌去一半,据相关数据显示,在2013年7月,整个网贷行业的综合收益率达到26.35%,而到了2015年8月降低为有12.98%。
从银行角度而言,投身互联网是必然选择,尤其在各类IT巨头对于互联网金融已经开始布局之际。但是银行和互联网金融的关系,仅仅用做大蛋糕来谈论,实在过于理想化,现实情况之中更多是竞争与合作关系并存。互联网金融部分替代了信息与风险中介的作用,而银行为客户提供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建立在这两类中介作用上。银行负债(存款)只能承担很低风险,银行甄别投资项目风险的能力是为存款获得回报的最终保证。互联网金融则有可能以创新的方式获取这种能力,从而蚕食银行的战略优势。另一方面,银行的转型动力与能力其实不足,互联网金融即使可以带来刺激,最终银行业和互联网行业的文化以及背景磨合,将决定银行能否适应互联网世界,并最终决定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空间。
在过去,人们认为互联网连接世界,到了今天,互联网就是世界,互联网改变世界的速度以及方式在未来将会以几何倍数增加。在这个情况之下,银行业已经如同一头巨象,不得不随着互联网的韵律而起舞。(财经评论员/费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