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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期间的风险提示公告

2015年09月16日 10:59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份额不定期份额折算期间的风险提示公

  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

  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约定,当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交银新能源 B 份额(场内简称:新能

  源 B,代码:150218)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 0.250 元或以下时,本基金将进

  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 2015 年 9 月 15 日,本基金交银新能源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

  0.230 元,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

  基金将以 2015 年 9 月 16 日为折算基准日办理本基金的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截至 2015 年 9 月 15 日,交银新能源 B 份额收盘价为 0.384 元,溢价率高达

  66.96%。不定期份额折算后,交银新能源 B 份额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恢复到初

  始杠杆水平,交银新能源 B 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大幅降低。投资者如果在折算基准

  日(2015 年 9 月 16 日)当天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 李乔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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