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份额不定期份额折算期间的风险提示公
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
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约定,当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交银新能源 B 份额(场内简称:新能
源 B,代码:150218)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 0.250 元或以下时,本基金将进
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 2015 年 9 月 15 日,本基金交银新能源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
0.230 元,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
基金将以 2015 年 9 月 16 日为折算基准日办理本基金的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截至 2015 年 9 月 15 日,交银新能源 B 份额收盘价为 0.384 元,溢价率高达
66.96%。不定期份额折算后,交银新能源 B 份额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恢复到初
始杠杆水平,交银新能源 B 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大幅降低。投资者如果在折算基准
日(2015 年 9 月 16 日)当天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