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泰 国 证 房 地 产 行 业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可 能 发 生 不 定 期 份 额 折
算 的 风 险 提 示 公 告
根据《 国泰 国证房地产 行业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以下简 称“基金合 同” )
关于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约定, 当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
简称“本基金” )之 B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 0.2500 元时,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
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 金 之基础份 额( 基金简 称: 国泰地 产 ,基金代 码:160218)、 国泰 国
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A 份额 ( 场内简称: 房地产 A , 基金代码:150117)、
国泰国证房 地产行业指 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之 B 份额(场内简称:房 地产 B ,基金代码:
150118 )将 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 A 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 2015 年 9 月 15 日收盘,房地产 B 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阈值 , 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 房地产 B 份额近
期基金份额 净值的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
针对不定期份额折算可能带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 于房地产 A 份额、房地产 B 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
折算后, 房地产 A 份额 、 房地产 B 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
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 房地产 B 份额表现为 高预期 风险、 高 预期收益的特征,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
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 房地产A 份额表现为 风险与预期收益较低的特征, 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原房地产 A
份 额 持 有 人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将 发 生 较 大 变 化 , 由 持 有 单 一 的 较 低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的 房 地 产 A
份额变为同 时持有较低 风险收益特 征的房地产 A 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 特征的国泰 地产份额
的情况,因此,原房地产 A 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此外 ,国泰地
产为跟踪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的基础份额, 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变化, 因此原房地产 A
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四、 由于触发折算阈值当日, 房地产 B 的份额 净值可能已低于阈值 , 而折算基准日在触
发阈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 房地产 B 的份额净值可能与折算阈 值 0.2500 元有一定
差异。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 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 (最小单位为 1 份 ) ,
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 持有极小数量 国泰地产份额、 房地产 A 份额 、 房地产 B 份额的持有
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 1 份而 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 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 房地产A 份额与房地产B 份额的上市交易以及 国
泰地产份额的申购、 赎回等相关业务。 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 敬请投
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 望了解基金 不定期份额 折算业务详 情, 请参阅本 基金基金合 同及《 国泰 国 证
房 地 产 行 业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或 者 拨 打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客 服 电 话
400-888-8688。
三、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
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