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记者9月11日获悉,上交所发布了七项行业披露指引,并将于10月1日起实施。上交所负责人表示,总体看,此次推出的六个具体行业指引,从宏观影响到市场变化,从商业模式到具体经营,对上市公司披露行业经营性信息做出具体要求,为投资者提供了多角度的“立体透视镜”。
负责人介绍,七项行业披露指引中,第一号指引为一般规定,侧重于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原则性、共同性要求;第二至七号共有六个具体行业的披露指引,分别涉及了房地产、煤炭、电力、零售、汽车制造、医药制造等行业的经营性信息披露要求。具体行业指引中,房地产、煤炭的行业指引于2013年年底发布,本次进行了大幅度的修订完善;后四个行业的披露指引是这次新制定的。
“上述六个行业,均是沪市公司中数量集中、比重较大、特征明显的重点行业。由此,上交所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已基本到位。”负责人说。他进一步表示,可以预计,这批指引的发布,将有助于统一沪市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的标准,有益于增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效性,有利于引导投资者更多地依靠上市公司公开信息进行理性投资。
负责人进一步介绍,本次发布的第一号指引是适用于沪市全体上市公司的“一般规定”,重点是要求上市公司结合自身所处行业的经营特点,在商业模式、估值基础、盈利和竞争优势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披露行业信息与公司经营性信息,充分、准确地揭示投资价值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