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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金交易所有价物可充抵保证金

2015年09月11日 08:26    来源: 期货日报    

  上海黄金交易所昨日发布通知称,将推出有价物充抵保证金业务。有价物是指在交易所指定仓库托管的黄金和白银库存类,外币、有价证券类以及其他有价物。

  其中,有价证券仅限于A股、国内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其他上市基金以及国内证券交易所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上市交易的国债及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债券;外币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银行间外汇市场挂牌交易的外汇币种,以及交易所公布的其他国际金融市场可自由兑换的货币。

  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规定,可充抵保证金的有价物在计算充抵金额时,按有价物折扣率进行计算,即按基准价进行一定比例的折算,该比例最高不超过90%。

  据了解,充抵业务的充抵期限最长不超过180天,最短天数为1天,最小充抵金额不小于10万元。充抵成功的充抵保证金业务收取充抵手续费,不收取利息。充抵保证金业务到期日在充抵申请时确认,一经确认不能更改。

  另外,充抵业务到期无需申请,若业务到期后当日可用资金足额,充抵保证金业务清算时自动完结;当日可用资金不足,充抵保证金业务转入充抵宽限及违约处理;若转入宽限处理的充抵业务到期后保证金仍不足的,交易所将在到期日下一交易日强制平仓,释放占用的持仓保证金。

  上海黄金交易所还规定,充抵库存可以转交割,即每日进行黄金、白银交割分配时,当客户的可用库存不足时,可以使用充抵冻结的库存进行交割。


(责任编辑: 蔡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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