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北京9月10日讯(记者曹力水)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今天发布公告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银行机构,可接受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公司)发行的债券(以下简称汇金债)作为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并按照利率类债券进行管理。
招商证券债券研究主管孙彬彬认为,此举可以增强汇金债的流动性,从而有利于汇金债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据了解,汇金公司近日在中国货币网公告称,将于9月11日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资格的成员。这是汇金公司近年来首次发债,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