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和8日,国务院连续下发了加快融资租赁业和金融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改革制约融资租赁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重点领域融资租赁发展、支持融资租赁创新发展、拓宽融资渠道。综合利用多种市场化手段和机制,为金融租赁业发展开辟空间。此前,8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加快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的措施。
李克强总理2013年在天津考察时曾指出,金融租赁产业在我国是新的高地,鼓励企业要“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应当勇于拓宽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才能更好地“多点开花”,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带动产业升级。
相比信托、互联网金融等的声名在外,引入30多年的融资租赁行业显得很低调。但这个行业2013年合同余额突破2万亿元,占到社会融资总量的12%,已经超过了以股票、债券为代表的直接融资占比。多个地区将融资租赁作为战略性产业发展,天津以抢占全国1/4的融资租赁业务总额遥遥领先。截至2014年6月份,注册在天津的融资租赁法人机构总数达240家,注册资本金达1000亿元。2013年至2015年,掣肘融资租赁30多年行业发展的几大支柱性制度建设,监管、税收、法律、登记制度等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截至2014年底,我国融资租赁市场规模超过3亿元,但市场渗透率仅为5%左右,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业务的未来发展,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多点开花”。
其一是与券商金融机构的合作。从海通证券斥资7.15亿美元收购香港恒信金融集团,到光大证券参与创立光大幸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再到国泰君安最近创立国泰君安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券商系融资租赁公司,通过和资本市场形成业务联动互补,进一步丰富了综合金融服务的内涵。针对初创企业,可以通过租投结合,降低融资门槛,实现合作共赢;对于成长期企业,在开展租赁业务的基础上,提供风险投资、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等服务。而更广阔的业务空间仍在于服务证券公司的企业客户,面向不同行业属性、经营规模、成长阶段的企业需求,以融资租赁带动多板块、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其二,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方兴未艾。5月18日,江苏省第一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苏兴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开业,3家发起人中江苏银行占股80%。2014年以来开业的11家金融租赁公司中,有8家发起人为城商行或农商行。而正在筹备开业的江南金融租赁、宁波金融租赁、长沙金融租赁也全部属于此类。中小银行大举进入金融租赁业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为了做大资产,为银行过剩的资本寻找处理,二是监管层可能认为租赁业是与企业经营联系最直接的,放开中小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可更有效地服务实体经济。
其三,融资租赁与“互联网+”结合。融资租赁互联网平台可以帮助中小融资租赁企业获得融资渠道,融资成本通常在10%左右。融资租赁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进入普通投资者理财的渠道。在风险控制上,严格审核企业资质和项目同款情况等细节。这种类资产证券化的方式降低了融资租赁企业和中小企业获得融资的门槛。互联网金融与融资租赁的对接既有金融属性的专业性,又有互联网属性的开放性和普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