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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 《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简称 “基
金合同” )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
长 盛 同 辉深证 100 等权 重 指数 分级 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简称 “ 本基金 ” )将在 2015
年 9 月 14 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基金 第三次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为分级运作期
起始日满 三年的对应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分级运作 期起始日为 2012 年 9 月 13 日(周四) ,其满 三年的对应日
为 2015 年 9 月 12 日(周六) ,故本基金 第三次定期折算基准日为 2015 年 9 月
14 日(周 一)。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对象为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长盛 同辉份额(代码:
160809), 同辉 100A 份额(代码:150108) 。其中,长盛同辉份额, 同辉 100A
份额及后文提到的同辉 100B 份额 (代码:150109) 即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 长盛
同辉深 100 等权重份额、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 重 A 份额与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
重 B 份额。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长盛同辉份额、 同辉 100A 份额和同辉 100B 份额按照本 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的净值或 参考净值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对于 同辉 100A 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 即
定期折算基准日 同辉 100A 份额 参考净值超出 1.000 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 长盛
同辉份额 分配给同辉 100A 份额 持有人; 同辉 100 B 份额的参考净值和份额数不
进行折算; 长 盛 同 辉 份 额 持 有 人 持 有 的 每 份 长 盛 同 辉 份 额 将按持有 0.5 份 同辉
100A 份额 获得新增长盛同辉份额 的分配,场外长盛同辉份额 的持有人将按前述
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 长盛同辉份额 的分配, 场内 长盛同辉份额 的持有人将按前
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 长盛同辉份额 的分配。
经过上述份额折算, 同辉 100A 份额参考净值和长盛同辉份额 净值将相应调
整。 2
1)同辉 100A 份额
后
A
NUM =
前
A
NUM
前
同辉
前
同辉
前
后
同辉
) ( 资产净值 折算前长盛同辉份额的
NUM
NUM NAV
NAV
A
? ?
?
5 . 0 000 . 1 - -
后
同辉
前 前
长盛同辉份额的份额数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 同辉
NAV
NAV NUM
A
A A
) 000 . 1 - (
100
?
?
其中,
后
A
NUM 为折算后同辉 100A 份额的份额数;
前
A
NUM 为折算前同辉 100A 份额的份额数;
前
同辉
NUM 为折算前长盛同辉份额 的份额数;
后
同辉
NAV 为折算后长盛同辉份额 的份额净值;
前
A
NAV 为折算前同辉 100A 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
2) 同辉 100B 份额
同辉 100B 份额参考净值及份额数不进行定期折算。
3) 长盛同辉份额
前
同辉
前
同辉
前
后
同辉
) ( 资产净值 折算前长盛同辉份额的
NUM
NUM NAV
NAV
A
? ?
?
5 . 0 000 . 1 - -
后
同辉
前 前
同辉
) (
额数 增的长盛同辉份额的份 长盛同辉份额持有人新
NAV
NAV NUM
A
000 . 1 - 5 . 0 ? ?
?
其中,
后
同辉
NAV 为折算后长盛同辉份额 的份额净值;
前
A
NAV 为折算前同辉 100A 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
前
同辉
NUM 为折算前长盛同辉份额 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 长盛同辉份额 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长盛同辉份额 的份额数
+ 同辉 100A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 长盛同辉份额的份额数
+ 长盛同辉份额持有人新增的 长盛同辉份额的份额数
场内的 长盛同辉份额、 同辉 100A 份额折算成的新增场内 长盛同辉份额的份3
额数取整计算 (最小单位为 1 份) , 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场外的 长盛同辉份额折
算成的新增场外 长盛同辉份额 的份额数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产
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 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 (即 2015 年 9 月 14 日) , 本基金暂停办理 长盛同辉
份额的申购、 赎回、 转换、 转托管 (包括场外转托管、 跨系统转托管, 下同) 及
配对转换业务; 同辉 100A 份额和 同辉 100B 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
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进行份额折算。
2、 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15 年 9 月 15 日) ,本基金长
盛同辉份额 暂停办理申购、 赎回、 转换、 转托管、 配对转换业务, 同辉 100A 份
额暂停交易 , 同辉 100B 份额正常 交易。 当日, 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
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 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 (即 2015 年 9 月 16 日) , 基金管
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 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 。 当日, 本
基金恢复办理申购、 赎回、 转换、 转托管、 配对转换业务, 同辉 100A 份额于当
日开盘停牌 1 小时,10:30 恢复交易 ,同辉 100B 份额正常交易 。
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 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
知》 , 2015 年 9 月 16 日同辉 100A 份额复牌 首日即时行情显 示的前收盘价为 2015
年 9 月 15 日同辉 100A 份额的参考净值 (四舍五入至 0.001 元) 。 由于 同辉 100A
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 且折算前 (2015 年 9 月 14 日) 的收盘价
扣除分级运作期第 3 年约定应得收益后与 2015 年 9 月 16 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
大差异,9 月 16 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五、重要提示
1 、 由 于 折 算 后 新 增 场 内 长盛同辉份额 的 份 额 数 取 整 计 算 ( 最 小 单 位 为 1
份 ) , 折算后 新 增 场外 长盛同辉 份额 的 份 额数保 留 到 小数点 后 两 位,这 样 , 折 算
前持有较少 同辉 100A 或长盛同辉 份额数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长盛 同辉份
额的可能。
2、 由于 同辉 100A 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参考净值超出 1.000 元的部分将折算
为场内长盛 同辉份额, 折算后其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变化: 由
持有单一的 低风险、 收益相对稳定 的同辉 100A 份额变为同时持有 低风险、 收益4
相 对 稳 定 的 同辉 100A 份额 与 较 高 风 险 、 较 高 收 益 的 长 盛 同 辉 份 额 , 敬 请 同辉
100A 份额持有人注意。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 , 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csfunds.com.cn 或 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2666 。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