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7日同时发布《关于就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指出,为防范市场大幅波动风险,进一步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交易机制,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推动证券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沪、深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拟在保留现有个股涨跌幅制度前提下,引入指数熔断机制。
业内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分析指出,指数熔断机制是在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基础上的创新机制。当前中国正处于监管部门把稳定市场、修复市场、建设市场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培育公开透明、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之际,而“熔断机制”作为“建设市场”的重要措施之一,其推出将有利于抑制股指出现非理性暴涨暴跌,防止市场整体出现大幅波动,从而有利于稳定A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