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滚动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中银基金:关于新增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5年09月01日 10:34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

  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陆金所资管”)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陆金所资管自2015年9月1日起

  正式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详细基金信息可参见下方列表)。同时,为

  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本公司与陆金所资管协商一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以附

  表为准)参与陆金所资管后续所有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以陆金所资管公告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详情:

  一、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层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或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二、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9031

  公司网站:www.lufunds.com

  附:基金列表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中银聚利 A 000632

  中银聚利 B 000633

  中银安心回报 000817

  中银研究精选 000939

  中银新动力 000996

  中银恒利半年 001035

  中银宏观策略 001127

  中银新趋势 001370

  中银智能制造 001476

  中银互联网+ 001663

  中银多策略 000572

  中银健康生活 000591

  中银新经济 000805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

  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31 日


(责任编辑: 李乔宇 )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上市全观察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