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又获税收支持,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扩围至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
政策执行期间,小微企业最多可享受6.75万元税收优惠。
小微企业又收“减税红包”
8月19日晚间消息,国务院再次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
具体来看,一是从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依法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
二是将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由今年底延长至2017年底。其实,从2010年开始,国家已经数次将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起征点扩围。
减半征收的起征点分别是: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3万元(含);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6万元(含);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10万元(含);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20万元(含)。
【算账】
企业最多少缴税6.75万元
可以说,这已经是目前能给小微企业的较为优惠的政策了。
根据国家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这里面说的“条件”一共有三个: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三个条件是“小微企业”在税收上的概念,与发改、工信、统计等其他部门的概念略有不同。
也就是说,此次小微企业所得税扩围,已经扩到了天花板上。因为超过30万元这条线,就不再是税收上所说的小微企业了。换言之,目前的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已经覆盖全部税收意义上的小微企业。
那么,此次扩围企业将得到多少实惠?以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的企业计算:
其每年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30万元×20%=6万元。新政实施后,企业每年只需缴纳30万元×20%×50%=3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相比扩围之前,企业每年可少缴3万元企业所得税。而在政策执行期间,企业共少缴6.75万元税。
上半年,我省小微企业
共享税收优惠37.4亿元
河南商报记者从河南省国税和地税部门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我省小微企业享受各类税收优惠37.4亿元。
其中,11.5万户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2.9亿元;214.8万户次增值税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13.2亿元,166万户次营业税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21.3亿元。
从全国范围来看,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有239万户纳税人享受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减税86.54亿元;2700多万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了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减税399.77亿元,两项合计减税486.3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