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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资产重组事项获国资委批复

2015年08月20日 20:55    来源: 中国证券网    

   洛阳玻璃8月20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8月20日接到实际控制人中建材集团通知,中建材集团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暨配套融资有关问题的批复》。该批复原则同意公司此次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的总体方案;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54715.5761万股,其中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SS)持有17401.8242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31.80%。

   根据重组方案,洛阳玻璃拟以持有的龙昊公司100%股权、龙飞公司63.98%股权、登封硅砂67%股权、华盛矿产52%股权、集团矿产40.29%股权及对上市公司的债权与洛玻集团持有蚌埠公司100%股权进行等值资产置换;并以非公开发行方式支付上述资产作价差额部分;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重组完成后,公司将不再经营普通浮法玻璃业务,将主要生产超薄玻璃基板,实现从普通浮法玻璃向电子玻璃转型的规划,向高档化、超薄化、高性能化方向发展。

   根据公司公告,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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