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收益支付公告(2015 年第 8 号)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收益支付公告(2015 年
第 8 号)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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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收益支付公告(2015 年第 8 号)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现金增利货币
基金主代码 20230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4 年 3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2015-08-14
自 2015-07-16
收益累计期间
至 2015-08-16 止
注:-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
收益逐日累加),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
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
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2015 年 8 月 18 日
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
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 2015 年 8 月
17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5 年 8 月 18 日
起可查询及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
投 资 基 金 有 关 税 收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字
[2002]128 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
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
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
手续费。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 2015 年 8 月 14 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收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收
益;
2、若投资者于 2015 年 8 月 14 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
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中旬集中支付并按 1 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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