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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盛利定期开放债券(LOF):关于增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5年08月17日 10:52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关于增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

  中银盛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兴业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 2015 年 8 月 17 日起,兴业银行将销售本公司旗下

  中银盛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3824,以下简称“本

  基金”)。投资者可以通过兴业银行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业务。

  在兴业银行办理开户与申购的流程如下:

  1、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 9:00-15:00(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 2015 年 8 月 17 日至 8 月 21 日)。

  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业务办理安排以当地分行规定为准。

  2、开立兴业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兴业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事先办妥的兴业银行银行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为:

  身份证、户口簿、中国护照、军人证、武警证、警官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

  批准允许的证明文件;

  (3)填妥的兴业银行基金账户业务申请书。

  3、提出申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申购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兴业银行银行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兴业银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公司网站上相关《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并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800-830-2066;400-830-2066

  公司网站:www.cib.com.cn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021-3883421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

  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

  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进行运作,在非开放期间投资者不能进行申购、赎回。投资者投

  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

  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14 日


(责任编辑: 李乔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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