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证券业协会日前向场外证券业务经营机构下发了一份关于调整《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个别条款的通知。将其中的“私募股权众筹”修改为“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
据了解,《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是今年7月29日正式发布,计划今年9月1号起正式实施的。该办法主要是规范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外开展的证券业务。这一次修改主要是配合证监会近日下发的《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上周末的一个专项检查。协会的这个调整通知明确,将《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十)项的“私募股权众筹”修改为“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
上周五证监会每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邓舸再度强调了上上周已经有说过的“股权众筹”的概念,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他表示,目前一些地方正在制定或已经发布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试点的相关政策性文件,其中界定的股权众筹和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定义的股权众筹不一致。将非公开股权融资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称为股权众筹,易引起市场和社会公众对股权众筹概念的混淆。所以证监会已经致函各省级人民政府,规范通过互联网开展的股权融资活动。
同时,证监会选不了近期将对股权融资平台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私募股权融资、众筹等名义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平台,检查的目的是摸清股权融资平台的底数,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潜在的风险隐患,引导股权融资行为围绕市场需求明确定位切实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和作用。(记者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