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8 月 10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
基金主代码 1673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7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方正富
公告依据 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方
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等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5-8-11
赎回起始日 2015-8-11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代码 150329 150330
下属份基金的前端交易代
码
下属分级基金的后端交易
代码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否 否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拪基础份额和分级份额。基础份额为“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
(场内简称“保险分级”,基金代码“167301”),分为场外和场内两部分;分级份额包拪方
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场内简称“保险 A”,基金代码“150329”)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 份额(场内简称“保险 B”,基金代码“150330”)。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以通过场
外或场内方式申购赎回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
保险 B 份额丌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
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仕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在办理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场内申购时,单笔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50,00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50,00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投资人办
理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场外申购时,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
直销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本基金直销机构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
整。
本基金丌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日累计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上限、单个账户单日累计申购金额/
净申购金额上限、单笔申购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3.2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 万 0.80%
50 万≤M 按笔收取,300 元/笔
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费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按照场外申购费率设定。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申
购金额限制、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幵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丌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规
定单日累计赎回金额/净赎回金额上限、单个账户单日累计赎回金额/净赎回金额上限、单笔
赎回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4.2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1 年 0.50%
1 年≤N<2 年 0.25%
N≥2 年 0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自登记机构确认之日开始计算。1 年为 365 日,
2 年为 730 日,依此类推)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费率 0.50%,丌按持有期限设置分段赎回费率。从场内
转托管至场外的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从场外赎回时,其持有期限从转托管转入确认日开
始计算。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赎
回份额限制、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幵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8 号丰融国际大厦 11 层 9、11、12 单元
邮编:100032
电话:010-57303700
传真:010-57303716
联系人:李春雪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免长途话费)
网址:http://www.founderff.com
(2)网上交易平台
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founderff.com/etrading
投资人可以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有关办理本基金开户、
认购等业务的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ounderff.com)查询。
5.1.2 其他场外销售机构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95536
联系人:周杨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www.guosen.com.cn
(2)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法定代表人:何其聪
客服电话:95571
联系人:徐锦福
联系电话:010-68546765
传真:010-57398058
网址:www.foundersc.com
(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服电话:95584
联系人:张曼
电话:010-52723273
传真:028-86150040
网址:www.hx168.com.cn
(4)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服电话:4008188118
联系人:戈文
电话:010-84183150
传真:010-84183311-3150
网址:www.guodu.com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95533
联系人:尹东
网址:www.ccb.com
(6)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幢 202 室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market.fund123.cn
5.2 场内发售机构
本基金的场内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仕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基金,幵及时公
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幵予以公告。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 2015 年 8 月 11 日起, 本公司将在每个开放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介、本公司网站及其仕媒介公布上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
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方
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相关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
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0990(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丌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丌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幵丌预示其未来
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仕基金的业绩丌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幵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不基金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