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泄露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股票的上市公司高管进行严惩
■本报记者 侯捷宁
见习记者 乔誌东
“今年以来,证监会依法对内幕交易中源协和、报喜鸟、潜能恒信、和佳股份、时代新材股票等20起违法违规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名法人、31名自然人受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1636.85万元。除此之外,还有7件案件正在履行事先告知程序。”针对内幕交易的打击情况,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7日表示。
对于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的打击,邓舸介绍了三类情况:一是突出“从源头上净化水源,严禁内部人泄密”的执法重点。以和佳股份内幕交易案为例,该案不仅对从事内幕交易人员进行行政处罚,而且对泄露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股票的上市公司高管进行严惩。对掌握信息源的违法者进行重罚,给“内部人”以警示,是惩治并预防内幕交易行为的有效途径,有利于从源头上减少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体现出证监会坚决治理、从严打击内幕交易的决心。
二是重点打击“刺探内幕信息”的恶劣行径。以时代新材内幕交易案为例,当事人为刺探内幕信息而聘任某上市公司退休董秘,以建立刺探内幕信息的人脉网,便于依靠信息优势投资。证监会未采纳内幕交易者所谓“未直接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的抗辩,精准打击了始作俑者。对刺探内幕信息并交易的行为进行严惩,有利于肃清证券期货市场上“依靠打听信息交易”的歪风邪气,重塑市场信心,维护资本市场诚信投资的正气。
三是严厉打击通过自媒体等新型传媒泄露内幕信息行为。以张明芳等泄露内幕信息案为例,当事人作为从业超过十年的资深分析师,将刺探到的内幕信息发布到15个微信群和朋友圈中,很快该信息截屏就在其他微信群传开,传播范围极广,影响极其恶劣。对该案从重从严处罚,表明了证监会坚决打击利用自媒体等新手段从事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的鲜明态度,对公然违反《证券法》、践踏三公原则的行为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