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信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建信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本公司”)决定
自 2015 年 8 月 5 日起,开通建信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
配对转换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为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份额配对转
换。基金份额的配对转换是指建信网金份额与建信网金 A 份额(场内简称:网金
融 A)、建信网金 B 份额(场内简称:网金融 B)之间的转换,包括基金份额的分
拆与合并。
基金份额的分拆,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建信网金份额按照 2 份场内
建信网金份额对应 1 份建信网金 A 份额与 1 份建信网金 B 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
行为;基金份额的合并,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建信网金 A 份额与建信网
金 B 份额按照 1 份建信网金 A 份额与 1 份建信网金 B 份额对应 2 份场内建信网金
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
建信网金 A 份额与建信网金 B 份额的配比始终保持 1:1 的比率不变。
建信网金份额的场内份额可以直接申请分拆与合并,场外份额通过跨系统转
托管至场内后方可申请分拆与合并。
二、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
有关规定获得业务办理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具有配对转换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为:
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
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
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 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
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
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
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
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
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讯证券、民生
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
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
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
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
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
信浙江、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太平洋证券(排
名不分先后)。
中登将对具备基金分拆及合并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名单进行更新,投资者可
登陆中登网站( www.chinaclear.cn)查询最新名单,本公司对该名单的更新不
再另行公告。
三、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本公司
公告暂停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除外)。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本公司将对份额配对转换
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四、份额配对转换业务规则
1、配对转换以份额申请;
2、申请进行分拆的建信网金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必须为偶数;
3、申请进行合并的建信网金 A 份额与建信网金 B 份额必须同时配对申请,
且基金份额数必须为整数且相等;
4、建信网金份额的场外份额如需申请进行分拆,须跨系统转托管为建信网
金份额的场内份额后方可进行;
5、配对转换应遵循届时相关机构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
基金管理人、基金登记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视情况对上述规定作出调
整,并在正式实施前 2 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公告。
五、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费用
配对转换业务的办理机构可对该业务的办理酌情收取一定的费用,具体见相
关业务公告。
六、重要提示
1、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
规则,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2、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配对转换业务详情,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
户服务热线: 400-81-95533 (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或登录网站
www.ccbfund.cn。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
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