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安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中国的资产负债表虽然总体上相对健康,但结构上仍存在着局部风险,其中地方政府的债务杠杆率偏高是主要因素之一。目前我国地方政府杠杆率为42.7%,是中央政府15.1%杠杆率的几乎三倍。因此,要解决日益沉重的地方债务问题,就必须加快地方债务去杠杆的步伐,而其中的关键,则在于地方政府亟须加快角色和职能的转变。
随着我国基建规模的不断扩大,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也开始逐渐膨胀起来。报告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末,地方政府总负债已达到30.28万亿元。虽然与总资产108.2万亿元相比,地方政府的债务尚处于可控阶段,但潜在的风险依然不可小觑。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保住当地的经济增长速度,不断上马各种建设项目,资金需求量巨大,借债搞项目的冲动强烈。再加上地方政府承担的教育、医疗、养老、水利等各种民生项目也越来越多,资金缺口也不小,大都只能依靠借债才能举办。
在债务规模不断膨胀的同时,一些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却不容乐观。经济发展是地方政府增收的最大后盾,但近几年来在宏观经济持续下行的背景下,地方税收增长的幅度开始放缓。土地出让金一直是许多地方政府收入的最大来源,但由于房地产市场已告别疯涨阶段,土地出让金的增幅也大幅下降。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收入的决算数虽然再创新高,但仅为预算数的117.6%,对比2013年决算数为预算数的152.6%,相关增幅已经明显回落。
为了解决沉重的地方债务问题,国家已经出台了包括地方债务置换等重大措施。但从根本上来说,还需要从地方债务产生的根源出发,遏制地方政府不顾实际情况盲目加杠杆的冲动,这样才能真正化解地方债可能带来的各种风险。
一方面,必须加快从“建设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以往为了追求政绩,许多地方政府将GDP的规模和增长速度作为施政的主要着力点,即使没条件也想尽办法上项目,这是导致地方债膨胀的根源。如果地方政府能够转换角色,专注于为各种民生事业服务,那么不仅能够从繁重的建设任务中解脱出来,还能够取得减轻负债、减少债务风险的功效。
另一方面,必须加快从“包揽型”政府向“引导型”政府的转变。长期以来,很多地方政府都习惯于大包大揽,政府“越位”现象普遍,但有限的财政资金显然左支右绌。只有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力发展公私合作的PPP模式,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基建和公共事业建设领域,才能发挥有限的财政资金撬动巨量社会资本的“支点”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