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说明书
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二0一五年第一号)
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9 月 4 日证监许可【2013】1149 号文核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12 月
9 日生效。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
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
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在获得
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
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
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
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
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其发行
1
招募说明书
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发行方式为面向特定对象的私募发行。因此,中小企业
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基金整体的
债券投资风险。
从基金资产整体运作来看,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
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
型基金。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由于本基金资产及收益的分配安
排,恒利 A 份额将表现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恒利 B 份额则表现出较
高风险、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本基金恒利 A 和恒利 B 份额的申购、赎回申请日与开放日分离。恒利 A 运作
每 3 个月开放一次。恒利 B 在任一运作周年内封闭运作,仅在每个运作周年到期
日开放一次。在恒利 A 的每个运作期,恒利 A 的赎回申请日为恒利 A 的开放日(T
日)之前(不包含该日)3 个工作日的第 1 个工作日(T-3 日),赎回申请日共 1
个工作日;恒利 A 的申购申请日为恒利 A 的开放日(T 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T-1 日)和开放日(T 日),申购申请日共 2 个工作日。在每个周年运作期,恒
利 B 的赎回申请日为恒利 B 的开放日(T 日)之前(不包含该日)3 个工作日的第
1 个工作日(T-3 日),赎回申请日共 1 个工作日;恒利 B 的申购申请日为恒利 B
的开放日(T 日)之前(不包含该日)2 个工作日的第 1 个工作日(T-2 日),申购
申请日共 1 个工作日。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 2015 年 6 月 9 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
绩表现截止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2
招募说明书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17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17 层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成立日期:1999 年 4 月 13 日
电话:(021)20361818
传真:(021)20361616
联系人:范伟隽
注册资本:1.8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截止于 2015 年 6 月 9 日):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77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7.775%
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 27.775%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6.675%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
会负责制定基金投资的重大决策和投资风险管理。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公司日常
运作的风险控制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
管规则,防范和化解运作风险、合规与道德风险。
公司目前下设二十二个部门、三个分公司和二个子公司,分别是:权益投资
部、固定收益投资部、固定收益专户投资部、固定收益研究部、量化与海外投资
部、权益专户投资部、养老金投资部、权益研究部、集中交易部、董事会办公室、
综合管理部、机构业务部、零售业务部、营销管理部、客户服务部、电子商务部、
战略与产品部、监察稽核部、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信息技术部、运营部、
北京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富国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富国
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负责权益类基金产品的投资管理;固
定收益投资部:负责固定收益类公募产品和非固定收益类公募产品的债券部分(包
括公司自有资金等)的投资管理;固定收益专户投资部:负责一对一、一对多等
3
招募说明书
非公募固定收益类专户的投资管理;固定收益研究部:负责固定收益类公募产品
和非固定收益类公募产品的债券部分的研究管理等;量化与海外投资部:负责量
化权益投资、量化衍生品投资及境外权益等各类投资的研究与投资管理;权益专
户投资部:负责社保、保险、QFII、一对一、一对多等非公募权益类专户的投资
管理;养老金投资部:负责养老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本养老金、社保等)
及类养老金专户等产品的投资管理;权益研究部:负责行业研究、上市公司研究
和宏观研究等;集中交易部:负责投资交易和风险控制;董事会办公室:履行公
司章程规定的工作职责,暂与综合管理部合署办公;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董事
会日常事务、公司文秘管理、公司(内部)宣传、信息调研、行政后勤管理等工
作;机构业务部:负责年金、专户、社保以及共同基金的机构客户营销工作;零
售业务部:管理华东营销中心、华中营销中心、华南营销中心(广州分公司)、北
方营销中心(北京分公司)、西部营销中心(成都分公司)、华北营销中心,负责
共同基金的零售业务;营销管理部:负责营销计划的拟定和落实、品牌建设和媒
体关系管理,为零售和机构业务团队、子公司等提供一站式销售支持;客户服务部:
拟定客户服务策略,制定客户服务规范,建设客户服务团队,提高客户满意度,
收集客户信息,分析客户需求,支持公司决策;电子商务部:负责基金电子商务
发展趋势分析,拟定并落实公司电子商务发展策略和实施细则,有效推进公司电
子商务业务;战略与产品部:负责开发、维护公募和非公募产品,协助管理层研
究、制定、落实、调整公司发展战略,建立数据搜集、分析平台,为公司投资决
策、销售决策、业务发展、绩效分析等提供整合的数据支持;监察稽核部:负责
监察、风控、法务和信息披露;信息技术部:负责软件开发与系统维护等;运营
部:负责基金会计与清算;计划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计划与管理;人力资源部:
负责人力资源规划与管理;富国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证券交易、就证券
提供意见和提供资产管理;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经营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业务。
截止到 2015 年 6 月 9 日,公司有员工 279 人,其中 61%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
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4
招募说明书
薛爱东先生,董事长,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交通银行扬州分行监
察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会计部经理、证券部经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扬
州营业部总经理,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托管组组长,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黑
龙江管理总部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公司机关党委
书记兼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陈戈先生,董事,总经理,研究生学历。历任国泰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
究所研究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经理、总经理
助理、副总经理,2005 年 4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麦陈婉芬女士(Constance Mak),董事,文学及商学学士,加拿大注册会计
师。现任 BMO 金融集团亚洲业务总经理(General Manager, Asia, International,
BMO Financial Group),中加贸易理事会董事和加拿大中文电视台顾问团的成员。
历任 St. Margaret’s College 教师,加拿大毕马威 (KPMG) 会计事务所的合伙
人。
方荣义先生,董事,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历任北京用友电子财务技术有限公司研究所信息中心副主
任,厦门大学工商管理教育中心副教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圳市
中心支行)会计处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处处长,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财务会计处处长、国有银行监管处处长,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裴长江先生,董事,研究生学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
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研究部研究员、闸北营业部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申银万国
证券公司闸北营业部总经理、浙江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经纪总部副总经理,华宝
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Edgar Normund Legzdins 先生,董事,本科学历,加拿大特许会计师。现任
BMO 金融集团国际业务全球总裁(SVP & Managing Director, International, BMO
Financial Group)。1980 年至 1984 年在 Coopers & Lybrand 担任审计工作;1984
年加入加拿大 BMO 银行金融集团蒙特利尔银行。
蒲冰先生,董事,本科学历,中级审计师。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
5
招募说明书
业务部副总经理。历任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评估部员工,山东省
鲁信置地有限公司计财部业务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计财部业务经理,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合规审计部副总经理。
张克均先生,董事,研究生学历。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战略规划总部
总经理。历任福建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电脑部副经理、计划部副经理、证券部副经
理、杏林支行副行长;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营业部副经理、经理、
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兼厦门夏禾路证券营业部经理、经纪总部总经理。
戴国强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现任上海财经大学 MBA 学院院长、党
委书记。历任上海财经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金融学院副院长、金融
学院常务副院长、金融学院院长;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金融学院党
委书记, 教授委员会主任。
伍时焯 (Cary S. Ng) 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加拿大特许会计师。
现任圣力嘉学院(Seneca College)工商系会计及财务金融科教授。1976 年加入加
拿大毕马威会计事务所的前身 Thorne Riddell 公司担任审计工作,有 30 余年财
务管理及信息系统项目管理经验,曾任职在 Neo Materials Technologies Inc. 前
身 AMR Technologies Inc., MLJ Global Business Developments Inc., UniLink
Tele.com Inc. 等国际性公司为首席财务总监(CFO)及财务副总裁。
李宪明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高级合伙人。历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师。
2、监事会成员
岳增光先生,监事长,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纪委书记、风控总监。历任山东省济南市经济发展总公司会计,山东正源和信有
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室主任,山东鲁信实业集团公司财务,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沈寅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申银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总
部总经理助理及公司律师。历任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
组长;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夏瑾璐女士,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
历任上海大学外语系教师;荷兰银行上海分行结构融资部经理;蒙特利尔银行金
6
招募说明书
融机构部总裁助理;荷兰银行上海分行助理副总裁。
仇夏萍女士,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
经理。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杨浦支行所任职;在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东方路
营业部任职。
孙琪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T 副总监。历任杭
州恒生电子股份公司职员,东吴证券有限公司职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统
管理员、系统管理主管、IT 总监助理。
唐洁女士,监事,本科学历,CFA。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策略研究员。
历任上海夏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研究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助理、助理
研究员。
王旭辉先生,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东营销中心
总经理。历任职于郏县政府办公室职员,郏县国营一厂厂长,富国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客户经理、高级客户经理。
陆运天先生,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部电
子商务总监助理。历任汇添富基金任电子商务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深
电子商务经理。
3、督察长
范伟隽先生,督察长。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项目经理,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主任科员、副处长。2012 年 10 月 20 日开始
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经营管理层人员
陈戈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林志松先生,副总经理。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商管理硕士。曾在漳州商
检局办公室、晋江商检局检验科、厦门证券公司投资发展部工作。曾任富国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稽察员、高级稽察员、部门副经理、经理、督察长。2008
年开始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陆文佳女士,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在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
分行历任分支行职员、经理。曾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业务一部投资
顾问、上海机构业务部总监助理、市场部总监助理、上海业务部总经理、市场部
7
招募说明书
总经理、公司副营销总裁。2014 年 6 月 19 日开始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
李笑薇女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3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现任富
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历任国家教委外资贷款办公室项目官
员,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 Barra 公司(MSCIBARRA)BARRA 股票风险评估部高级研
究员,巴克莱国际投资管理公司 (BarclaysGlobal Investors) 大中华主动股票
投资总监、高级基金经理及高级研究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与海外投资
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兼量化与海外投资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朱少醒先生,研究生学历,16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历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开发主管、基金经
理助理、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兼研究部总经理兼基
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兼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5、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王颀亮,硕士,自 2010 年 9 月至 2013 年 7 月在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交
易员;自 2013 年 7 月至 2014 年 8 月在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高级交易员兼研
究助理;自 2014 年 8 月至今在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4
月 20 日起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2013 年 12 月至 2014 年 3 月期间,刁羽先生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4 年 3 月至 2015 年 4 月期间,邹卉女士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公司总经理陈戈先生、主动权益及固定收益
投资副总经理朱少醒先生和量化与海外投资副总经理李笑薇女士。
列席人员包括:督察长、集中交易部总经理以及投委会主席邀请的其他人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7、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8
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 年 4 月 8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 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 1987 年 4 月 8 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
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
并于 2002 年 3 月成功地发行了 15 亿 A 股,4 月 9 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
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 年 9 月又成功发行了
22 亿 H 股,9 月 22 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 月 5 日行使
H 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 24.2 亿 H 股。截止,2015 年 3 月 31 日,本集团总资产 4.9089
万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 12.45%,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 11.81%。
2002 年 8 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 年 8 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
更名为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
基金外包业务室 5 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 60 人。2002 年 11 月,经中国人民银行
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
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 年 4 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
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
9
招募说明书
构投资者托管(QF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
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
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 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
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
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 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
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第一只 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
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 T+1 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 QDII 基金、第一只红利 ETF 基金、
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 TOT 保管,实现从
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经过十三年发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规模快速壮大。2015 年招商银行加大高
收益托管产品营销力度,截止 5 月末新增托管公募开放式基金 21 只,新增首发公
募开放式基金托管规模 368.01 亿元。克服国内证券市场震荡下行的不利形势,托
管费收入、托管资产均创出历史新高,实现托管费收入 13.98 亿元,同比增长
68.84%,托管资产余额 4.35 万亿元,较年初增长 22.90%。作为公益慈善基金的首
个独立第三方托管人,成功签约“壹基金”公益资金托管,为我国公益慈善资金
监管、信息披露进行有益探索,该项目荣获 2012 中国金融品牌「金象奖」“十大
公益项目”奖;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 年 7 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
长。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
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
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 年 5 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
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 年 7 月至
10
招募说明书
2013 年 5 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
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丁伟先生,本行副行长。大学本科毕业,副研究员。1996 年 12 月加入本行,
历任杭州分行办公室主任兼营业部总经理,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南昌支
行行长,南昌分行行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行行长助理,2008 年 4 月起
任本行副行长。兼任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
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
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2002 年 9 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
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
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一,具有 20 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
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
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了招商安泰系列证券投
资基金(含招商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招商债券证券投
资基金)、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夏经典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长城久泰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夏货币市场基金、光大保德信货币
市场基金、华泰柏瑞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德盛优势股票证
券投资基金、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上证
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兴全合润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盛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中银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中银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兴业可
11
招募说明书
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祥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国有企业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可转
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低碳环保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中银中小盘成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轻资产投资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沪深 300 等权
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中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 14 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中
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理财 7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
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理财 30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新经
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博时
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
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 6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标普全球精选
自然资源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保本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中银优秀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华安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新成长股票投资基金、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投资
基金、宝盈瑞祥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安国际龙头(DAX)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新经
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
12
招募说明书
基金、中银新经济灵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元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中银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合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鹏华弘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金融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睿祺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领先精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优势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招
财一号大数据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丰盈回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上证 5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博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成立、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共 111 只开放式基金及其它
托管资产,托管资产为 43,542.88 亿元人民币。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17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17 层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直销网点: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 588 号宝地广场 A 座 23 楼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传真:021-20361544
联系人:林燕珏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13
招募说明书
2.代销机构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人代表:李建红
联系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电话:(0755)83195109
联系人员:曾里南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人代表:姜建清
联系电话:(010)95588
传真电话:(010)95588
联系人员:杨先生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人代表:蒋超良
联系电话:(010)85108227
传真电话:(010)85109219
联系人员:曾艳
客服电话:95599
公司网站:www.abchina.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
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人代表:牛锡明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传真电话:(021)58408483
联系人员:曹榕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 4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人代表:董文标
联系电话:(010)58351666
传真电话:(010)57092611
联系人员:杨成茜
客服电话: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法人代表:李国华
联系电话:(010)68858057
传真电话:(010)68858057
联系人员:王硕
客服电话:95580
公司网站:www.psbc.com
(7)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15
招募说明书
法人代表:范一飞
联系电话:(021)68475888
传真电话:(021)68476111
联系人员:龚厚红
客服电话:(021)962888
公司网站:www.bankofshanghai.com
(8)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号
法人代表:廖玉林
联系电话:0769-22100193
传真电话:0769-22117730
联系人员:巫渝峰
客服电话:0769-96228
公司网站:www.dongguanbank.cn
(9)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
法人代表:吴太普
联系电话:(0571)85108195
传真电话:(0571)85108195
联系人员:严峻
客服电话:96523
公司网站:www.hzbank.com.cn
(10)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南城路 2 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南城路 2 号
法人代表:何沛良
联系电话:0769-22866268
16
招募说明书
传真电话:0769-22866268
联系人员:何茂才
客服电话:0769-961122
公司网站:www.drcbank.com
(11)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 层
法人代表:林义相
联系电话:010-66045529
传真电话:010-66045518
联系人员:尹伶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公司网站:www.txsec.com
(1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法人代表:万建华
联系电话:(021)38670666
传真电话:(021)38670666
联系人员:芮敏琪
客服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人代表:王常青
联系电话:(010)65183888
传真电话:(010)65182261
联系人员:权唐
17
招募说明书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1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法人代表:何如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电话:(0755)82133952
联系人员:周杨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1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9—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9—45 层
法人代表:宫少林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电话:(0755)82943636
联系人员:林生迎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1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41 和 42
楼
法人代表:孙树明
联系电话:(020)87555305
传真电话:(020)87555305
联系人员:黄岚
客服电话:95575
18
招募说明书
公司网站:www.gf.com.cn
(1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人代表:陈有安
联系电话:(010)66568430
传真电话:(010)66568990
联系人员:田薇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1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人代表:李梅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传真电话:(021)33388224
联系人员:黄莹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公司网站:www.swhysc.com
(1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28 层 A02 单元
法人代表:牛冠兴
联系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电话:(0755)82558002
联系人员:陈剑虹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www.essence.com.cn
(20)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
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人代表:杜庆平
联系电话:022-28451991
传真电话:022-28451892
联系人员:蔡霆
客服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站:www.bhzq.com
(2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吴万善
联系电话:0755-82569143
传真电话:0755-82492962
联系人员:孔晓君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2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人代表:张志刚
联系电话:010-63080985
传真电话:01063080978
联系人员:唐静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站:www.cindasc.com
(2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3 层、25 层-2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1 层-23 层、25 层-29 层
20
招募说明书
法人代表:潘鑫军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传真电话:021-63326729
联系人员:胡月茹
客服电话: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24)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人代表:黄耀华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电话:(0755)83515567
联系人员:刘阳
客服电话:(0755)33680000(深圳)、400-6666-888(非深圳
公司网站:www.cgws.com
(2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人代表:薛峰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传真电话:021-22169134
联系人员:刘晨、李芳芳
客服电话:95525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26)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
法人代表:龚德雄
联系电话:(021)53519888
21
招募说明书
传真电话:(021)53519888
联系人员:张瑾
客服电话:(021)962518
公司网站:www.962518.com
(27)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法人代表:杨宇翔
联系电话:95511-8
传真电话:95511-8
联系人员:吴琼
客服电话:95511-8
公司网站:www.pingan.com
(28)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人代表:常喆
联系电话:(010)84183333
传真电话:(010)84183311-3389
联系人员:黄静
客服电话:400-818-8118
公司网站:www.guodu.com
(29)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刘化军
联系电话:021-20333910
传真电话:021-50498825
联系人员:王一彦
22
招募说明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公司网站:www.longone.com.cn
(30)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人代表:许建平
联系电话:010-88085858
传真电话:010-88085858
联系人员:李巍
客服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站:www.hysec.com
(31)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23 层
法人代表:李玮
联系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电话:0531-68889185
联系人员:吴阳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站:www.qlzq.com.cn
(32)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人代表:黄金琳
联系电话:0591-87383600
传真电话:0591-87383610
联系人员:张宗锐
23
招募说明书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 0591)
公司网站:www.hfzq.com.cn
(33)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中心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中心
法人代表:李晓安
联系电话:0931-4890208
传真电话:(0931)4890628
联系人员:李昕田
客服电话:(0931)96668、4006898888
公司网站:www.hlzqgs.com
(34)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 层
法人代表:李剑阁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电话:010-65051166
联系人员:陶亭
客服电话:010-65051166
公司网站:http://www.cicc.com.cn
(35)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法人代表:程宜荪
联系电话:(010)58328888
传真电话:(010)58328112
联系人员:牟冲
客服电话:4008878827
公司网站:www.ubssecurities.com
24
招募说明书
(3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大厦 18 楼
法人代表:王莉
联系电话:400-920-0022
传真电话:021-20835879
联系人员:于杨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站:licaike.hexun.com
(3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法人代表:其实
联系电话:021-54509998
传真电话:021-64385308
联系人员:潘世友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3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大厦 903~906 室
法人代表:杨文斌
联系电话:(021)58870011
传真电话:(021)68596916
联系人员:张茹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39)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25
招募说明书
办公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人代表:陈柏青
联系电话:021- 60897840
传真电话:0571-26697013
联系人员:张裕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40)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法人代表:闫振杰
联系电话:(010)62020088
传真电话:(010)62020088
联系人员:宋丽冉
客服电话:4008886661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41)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 B 座 46 楼 06-10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 B 座 46 楼 06-10 单元
法人代表:赵学军
联系电话:021-20289890
传真电话:021-20280110
联系人员:张倩
客服电话:400-021-8850
公司网站:www.harvestw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
招募说明书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17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17 层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成立日期:1999 年 4 月 13 日
电话:(021)20361818
传真:(021)20361616
联系人:雷青松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50 楼
法定代表人:葛明
联系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四、基金份额的分级
(一)基金份额结构
27
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恒利 A 份额和恒利 B 份额,所募集的基金资产合并运
作。
(二)基金份额配比
恒利 A、恒利 B 份额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 7:3,具体控制措施详见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基金的运作周年
本基金的第一个运作周年的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到期日为基金合同生
效日次年的年度对日。第二个运作周年的起始日为第一个运作周年到期日次日,
到期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次两个年份的年度对日。以此类推。
例 1:如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2 年 5 月 24 日(周四),则基金合同生效日次
一个年份、次两个年份的年度对应日期分别为 2013 年 5 月 24 日(周五)、2014
年 5 月 24 日(周六)。假设 2013 年 5 月 24 日为工作日,则第一个运作周年为自
2012 年 5 月 24 日起,至 2013 年 5 月 24 日止。假设 2014 年 5 月 24 日为非工作日,
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 2014 年 5 月 23 日(周五),则第二个运作周年为自
2013 年 5 月 25 日起,至 2014 年 5 月 23 日止。其他运作周年的计算类同。
例 2:如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2 年 2 月 29 日(周三),则基金合同生效日次
一个年份、次二个年份、次三个年份、次四个年份的年度对应日期分别为 2013 年
2 月 29 日、2014 年 2 月 29 日、2015 年 2 月 29 日和 2016 年 2 月 29 日(周一)。
因 2013 年不存在 2 月 29 日,假设该日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为 2013 年 2 月 28 日,
则第一个运作周年为自 2012 年 2 月 29 日起,至 2013 年 2 月 28 日止。因 2014 年
不存在 2 月 29 日,假设该日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为 2014 年 2 月 28 日,则第二个
运作周年为自 2013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14 年 2 月 28 日止。因 2015 年不存在 2
月 29 日,假设该日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为 2015 年 2 月 27 日(周五),则第三个
运作周年为自 2014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2 月 27 日止。假设 2016 年 2 月 29
日为工作日,则第四个运作周年为自 2015 年 2 月 28 日起,至 2016 年 2 月 29 日
止。
(四)恒利 A 的运作
1、约定收益
28
招募说明书
恒利 A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年约定收益率将在每个开放日前
五个工作日的第一个工作日设定并公告,计算公式如下:
恒利 A 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利差
其中计算恒利 A 的年约定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是指在
基金合同生效日前的第五个工作日或恒利 A 的每个开放日前五个工作日的第一个
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
(当时适用税率)。在恒利 A 的每个开放日前五个工作日的第一个工作日,基金管
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
年利率重新设定该开放日次日起适用的恒利 A 的年约定收益率。
视国内利率市场变化,基金管理人在下一个运作周年开始前公告该运作周年
适用的、恒利 A 的约定收益的利差值。利差的取值范围从 0%(含)到 2%(含)。
恒利 A 的年约定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恒利 A 的约定收益,在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
情况下,恒利 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
风险。
2、恒利 A 的开放日
恒利 A 的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个运作周年的到期日以及每个运作周
年内恒利 A 的单独开放日。
在每个运作周年中,恒利 A 运作每 3 个月开放一次,该开放日的日期应为基
金合同生效日的季度对日。
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基金管理人决定顺延本基金开放申购与赎回的,
恒利 A 的开放日为该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如某运作周年到期日发
生上述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并顺延情形的,开放日顺延,该运作周年到期日
亦顺延至开放日,下一运作周年的起始日为该顺延后的开放日次日。
3、基金份额折算
在恒利 A 份额的每个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对恒利 A 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恒
利 A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恒利 A 份额数按折
29
招募说明书
算比例相应增减。恒利 A 的基金份额折算具体见基金合同第七部分以及基金管理
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恒利 B 的运作
1、剩余收益
本基金在扣除恒利 A 的本金、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资产归恒利 B 享有,亏
损以恒利 B 的资产净值为限由恒利 B 首先承担。
2、恒利 B 的开放日
恒利 B 的开放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一年的年度对日,即运作周年到期
日。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基金管理人决定顺延本基金开放申购与赎回的,
恒利 B 的开放日为该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如某运作周年到期日发
生上述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并顺延情形的,开放日顺延,该运作周年到期日
亦顺延至开放日,下一运作周年的起始日为该顺延后的开放日次日。
3、基金份额折算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一年的运作周期到期日前五个工作日的第一个工作
日,基金管理人将对恒利 B 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恒利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
整为 1.000 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恒利 B 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恒
利 B 的基金份额折算具体见基金合同第七部分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
告。
(六)基金份额发售
在基金募集期内,恒利 A 和恒利 B 将分别通过各自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
独立进行公开发售。
(七)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T 日基金份额净值=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T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T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为恒利 A 和恒利 B 的份额总额。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
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如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八)恒利 A 和恒利 B 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30
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恒利 A 和恒利 B 的开放日分别计算各自的基金份
额净值。
1、恒利 A 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假设 T 日为恒利 A 的某一开放日, NVt 为 T 日闭市后
的基金资产净值, NAVt A 为 T 日恒利 A 的基金份额净值, NUM tA 为 T 日恒利 A
的份额余额, 为恒利 A 的上一个开放日次日(如 T 日之前恒利 A 尚未进行开放,
则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T 日的运作天数, R 为上一个开放日(如 T 日之前恒利
A 尚未进行开放,则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前五个工作日的第一个工作日设定的恒
利 A 的年约定收益率,则恒利 A 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 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大于或等于“1.000 乘以 T 日恒利 A 的
份额余额加上 T 日全部恒利 A 份额应计收益之和”,则
t
NAVt A=1.000 (1+ R)
运作当年实际天数
其中,
t
T日全部恒利A份额应计收益之和=NUM tA 1.000 R ,
运作当年实际天数
下同。
运作当年实际天数指恒利 A 上一次开放日(如 T 日之前恒利 A 尚未进行开
放,则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年度的实际天数,下同。
(2)如果 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小于“1.000 乘以 T 日恒利 A 的份额余
额加上 T 日全部恒利 A 份额应计收益之和”,则
NAVt A=NVt / NUMtA
2、恒利 B 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假设 T 日为恒利 B 的某一开放日, NAVt B 为 T 日恒利
B 的基金份额净值, NUM tB 为 T 日恒利 B 的份额余额,则恒利 B 的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公式如下:
31
招募说明书
NAVt B ( NVt NAVt A NUM tA) NUM tB
若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 NAVt B 0 ,则 NAVt B 0 。
恒利 A 和恒利 B 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
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
所有。
(九)恒利 A 和恒利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基金管理人在计算基金资产净值的基础上,采用“虚拟清算”原则分别计算
并公告恒利 A 和恒利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是对两级基金份
额价值的一个估算,并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获得的实际价值。
1、恒利 A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假设 T 日为恒利 A 的非开放日, NVt 为 T 日闭市后的
基金资产净值,NAVt A 为 T 日恒利 A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NUM tA 为 T 日恒利 A
的份额余额, 为恒利 A 的上一个开放日次日(如 T 日之前恒利 A 尚未进行开放,
则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T 日的运作天数, R 为上一个开放日(如 T 日之前恒利
A 尚未进行开放,则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前五个工作日的第一个工作日设定的恒
利 A 的年约定收益率,则恒利 A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 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大于或等于“1.000 乘以 T 日恒利 A 的
份额余额加上 T 日全部恒利 A 份额应计收益之和”,则
t
NAVt A=1.000 (1+ R)
运作当年实际天数
其中,
t
T日全部恒利A份额应计收益之和=NUM tA 1.000 R ,
运作当年实际天数
下同。
运作当年实际天数指恒利 A 上一次开放日(如 T 日之前恒利 A 尚未进行开
放,则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年度的实际天数,下同。
(2)如果 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小于“1.000 乘以 T 日恒利 A 的份额余
32
招募说明书
额加上 T 日全部恒利 A 份额应计收益之和”,则
NAVt A=NVt / NUMtA
2、恒利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假设 T 日为恒利 B 的非开放日, NAVt B 为 T 日恒利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NUM tB 为 T 日恒利 B 的份额余额,则恒利 B 的基金份额参
考净值计算公式如下:
NAVt B [ NVt NAVt A NUM tA ] / NUM tB
若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 NAVt B 0 ,则 NAVt B 0 。
恒利 A 和恒利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
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
产所有。
T 日的恒利 A 和恒利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五、基金的名称
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33
招募说明书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恒利 A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运作每 3 个月开放一次,该开放日的日期应为基
金合同生效日的季度对日。恒利 B 在任一运作周年内封闭运作,仅在每个运作周
年到期日开放申购和赎回一次。具体开放日的确定见基金合同第四部分中的“恒
利 A 的开放日”、“恒利 B 的开放日”的相关内容。
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基金管理人决定顺延本基金开放申购与赎回的,
其开放日为该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如某运作周年到期日发生上述
某类份额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并顺延情形的,开放日顺延,该运作周年到期
日亦顺延至开放日,下一运作周年的起始日为该顺延后的开放日次日。
在确定申购、赎回开放日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
者赎回或者转换。
(二)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恒利 A 采用“确定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 1.000 元为基准进行计
算;恒利 B 采用“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开放日(T 日)当日收市
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34
招募说明书
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三)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申购或赎回申请日的具体业务办理
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在恒利 A 的每个运作期,恒利 A 的赎回申请日为恒利 A 的开放日(T 日)之
前(不包含该日)3 个工作日的第 1 个工作日(T-3 日),赎回申请日共 1 个工作
日;恒利 A 的申购申请日为恒利 A 的开放日(T 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T-1
日)和开放日(T 日),申购申请日共 2 个工作日。
在每个周年运作期,恒利 B 的赎回申请日为恒利 B 的开放日(T 日)之前(不
包含该日)3 个工作日的第 1 个工作日(T-3 日),赎回申请日共 1 个工作日;恒
利 B 的申购申请日为恒利 B 的开放日(T 日)之前(不包含该日)2 个工作日的
第 1 个工作日(T-2 日),申购申请日共 1 个工作日。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款项,申购申
请即为有效。若申购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
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基金投资人自行承
担。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
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
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
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往投资人银行账户。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
赎回申请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开放日(T 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35
招募说明书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申购或赎回申请日提交的有效申请,
投资人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
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在恒利 A 或恒利 B 的每个开放日(T 日)的下一个工作日(T+1 日),所有经
确认有效的恒利 A 和恒利 B 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在任一运作周年到期前的恒利 A 的开放日(T 日)提出的对于恒利 A 的申购
申请,如果对恒利 A 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恒利 A 的份额余额小于
或等于恒利 B 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经确认有效的恒利 A 的申购申请全部予
以成交确认;如果对恒利 A 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恒利 A 的份额余
额大于恒利 B 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在经确认后的恒利 A 的份额余额不超过
恒利 B 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范围内,对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
如继续接受恒利 A 的申购申请将使得恒利 A 的份额余额大于恒利 B 份额余额
的三分之七倍,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接受恒利 A 的申购并公告。
在任一运作周年到期日恒利 A 的开放日,即恒利 A 和恒利 B 的共同开放日(T
日)提出的对于恒利 A 和恒利 B 的申购申请,如果对恒利 A 和恒利 B 的有效申
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恒利 A 的份额余额等于恒利 B 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
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恒利 A 和恒利 B 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如果对恒利
A 和恒利 B 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恒利 A 的份额余额小于恒利 B 份
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恒利 A 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并对恒利 B 分以下三种情形进行处理:
1)在对恒利 A 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恒利 B 的有效
赎回申请进行确认,恒利 A 的份额余额等于恒利 B 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对
恒利 B 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不予确认;
2)在对恒利 A 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恒利 B 的有效
赎回申请进行确认,恒利 A 的份额余额仍小于恒利 B 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
对恒利 B 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不予确认,并按照恒利 A 的份额余额等于恒利 B 份
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原则,对恒利 B 的份额余额进行按比例自动赎回;
3)在对恒利 A 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恒利 B 的有效
赎回申请进行确认,此时恒利 A 的份额余额大于恒利 B 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
36
招募说明书
则按照恒利 A 的份额余额等于恒利 B 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原则,对恒利 B 的
有效申购申请进行按当日申请比例进行成交确认。
如果对恒利 A 和恒利 B 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恒利 A 的份额余
额大于恒利 B 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恒利 B 的申购申请全
部予以成交确认,并对恒利 A 分以下三种情形进行处理:
1)在对恒利 B 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恒利 A 的有效
赎回申请进行确认,恒利 A 的份额余额等于恒利 B 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对
恒利 A 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不予确认;
2)在对恒利 B 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恒利 A 的有效
赎回申请进行确认,恒利 A 的份额余额仍大于恒利 B 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
对恒利 A 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不予确认,并按照恒利 A 的份额余额等于恒利 B 份
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原则,对恒利 A 的份额余额进行按比例自动赎回;
3)在对恒利 B 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恒利 A 的有效
赎回申请进行确认,此时恒利 A 的份额余额小于恒利 B 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
则按照恒利 A 的份额余额等于恒利 B 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原则,对恒利 A 的
有效申购申请进行按当日申请比例进行成交确认。
每个开放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确认办法及确认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
相关公告。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
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
权利。
(四)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申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恒利 A 份额时,单笔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 100 元,申
购恒利 B 份额时,首次申购申请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50,000 元,追加申购申请的单
笔最低金额为 100 元。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申购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的,投资
者还需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
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7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接受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50,000 元,追加申
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20,000 元,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
要受直销网点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已在直销网点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记录的投资人通过直销网点申购恒利 A 份额,首次申购最低金额
为 20,000 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
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基金直销网点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
调整。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恒利 A、恒利 B 份额时,每次对恒利 A、
恒利 B 份额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
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恒利 A、恒利 B 份额余额不足 10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
次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
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1、恒利 A 不收取申购费用。恒利 B 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恒利 B
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申购恒利B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人在
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
直销中心申购恒利B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
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
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
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
金养老金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
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
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恒利 B 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如下:
38
招募说明书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0.18%
100 万元(含)—500 万元 0.12%
500 万元(含)以上 每笔 1000 元
除上述养老金客户外,其他投资者场外申购恒利B份额,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0.6%
100 万元(含)—500 万元 0.4%
500 万元(含)以上 1000 元/笔
2、赎回费率
恒利 A、恒利 B 不收取赎回费用。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
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
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
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进行
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
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六)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申购和赎回数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1)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
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
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申购份额的计算
1)恒利 B 的申购份额计算方法
39
招募说明书
当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 2:在恒利 B 的申购申请日,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投资 100,000 元申
购恒利 B,对应费率为 0.6%,假设申购当日恒利 B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8 元,
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1+0.6%)=99,403.58 元
申购费用=100,000-99,403.58=596.42 元
申购份额=99,403.58/1.008=98,614.66 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 100,000 元申购恒利 B,假设申购当日恒利 B 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 1.008 元,则可得到 98,614.66 份基金份额。
2)恒利 A 的申购份额计算方法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1.000
例 3:在恒利 A 的申购申请日,某投资人投资 5,000 元申购恒利 B,则其可得
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5000.00/1.000=5000 份
3、赎回金额的计算
1)恒利B的赎回金额计算方法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4:在恒利B的开放日,某投资人赎回500,000 份,假设赎回当日恒利B的基
40
招募说明书
金份额净值为1.008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500,000.00×1.008=500,400.00 元
2)恒利A的赎回金额计算方法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1.000
4、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恒利 A 和恒利 B 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
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
延迟计算或公告。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
净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
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停申购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
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安全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高于
41
招募说明书
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九、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包括可分离交
易可转换债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金融工具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也可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
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 A 股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它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的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
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而产生的
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固定收益类品种(但须符
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应在其
可交易之日起的 30 个交易日内卖出。
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动态的整体资产配置和类属资
产配置。在认真研判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根据整体
资产配置策略动态调整大类金融资产的比例;在充分分析债券市场环境及市场流
动性的基础上,根据类属资产配置策略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最优化配置和调
整。
(1)整体资产配置策略
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市场利率走势、市场资金供求情况,以及证券
市场走势、信用风险情况、风险预算和有关法律法规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在整体
资产之间进行动态配置,确定资产的最优配置比例和相应的风险水平。
42
招募说明书
(2)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在整体资产配置策略的指导下,根据不同类属资产的风险来源、收益率水平、
利息支付方式、利息税务处理、附加选择权价值、类属资产收益差异、市场偏好
以及流动性等因素,采取积极投资策略,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最优化配
置和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权数。
(3)明细资产配置策略
在明细资产配置上,首先根据明细资产的剩余期限、资产信用等级、流动性
指标决定是否纳入组合;其次,根据个别债券的收益率与剩余期限的配比,对照
基金的收益要求决定是否纳入组合;最后,根据个别债券的流动性指标决定投资
总量。
2、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普通债券的投资中主要基于对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
以及对宏观经济的动态跟踪,采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
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信用风险控制、跨市场套利和相对价值判断等管理手段,
对债券市场、债券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债券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
极调整。
(1)久期控制是根据对宏观经济发展状况、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因素的分析
确定组合的整体久期,有效的控制整体资产风险。
(2)期限结构配置是在确定组合久期后,针对收益率曲线形态特征确定合理
的组合期限结构,包括采用集中策略、两端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长期、中期和
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信用风险控制是管理人充分利用现有行业与公司研究力量,根据发债主
体的经营状况和现金流等情况对其信用风险进行评估,以此作为品种选择的基本
依据。信用产品投资是本基金的重要特点之一。
本基金认为,信用债市场运行的中枢既取决基准利率的变动,也取决于发行
人的整体信用状况。监管层的相关政策指导、信用债投资群体的投资理念及其行
为等变化决定了信用债收益率的变动区间,整个市场资金面的松紧程度以及信用
债的供求情况等左右市场的短期波动。
基金管理人将自上而下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基准利率走势、资金面状况、
43
招募说明书
行业以及个券信用状况的研判,积极主动发掘收益充分覆盖风险,甚至在覆盖之
余还存在超额收益的投资品种;同时通过行业及个券信用等级限定、久期控制等
方式有效控制投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以求得投资组合赢利性、
安全性的中长期有效结合。
同一信用产品在不同市场状态下往往会有不同的表现,针对不同的表现,管
理人将采取不同的操作方式:如果信用债一二级市场利差高于管理人判断的正常
区间,管理人将在该信用债上市时就寻找适当的时机卖出实现利润;如果一二级
市场利差处于管理人判断的正常区间,管理人将持券一段时间再行卖出,获取该
段时间里的骑乘收益和持有期间的票息收益。本基金信用债投资在操作上主要以
博取骑乘和票息收益为主,这种以时间换空间的操作方式决定了本基金管理人在
具体操作上必须在获取收益和防范信用风险之间取得平衡。
(4)跨市场套利根据不同债券市场间的运行规律和风险特性,构建和调整债
券组合,提高投资收益,实现跨市场套利。
(5)相对价值判断是根据对同类债券的相对价值判断,选择合适的交易时机,
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债券,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债券。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主要围绕久期、流动性和信用风险三方面展
开。久期控制方面,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分析和预判,灵活调整组合的久期。
信用风险控制方面,对个券信用资质进行详尽的分析,对企业性质、所处行业、
增信措施以及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尽可能地缩小信用风险暴露。流动性控制
方面,要根据中小企业私募债整体的流动性情况来调整持仓规模,在力求获取较
高收益的同时确保整体组合的流动性安全。
3、回购套利策略
回购套利策略是本基金重要的操作策略之一,把信用产品投资和回购交易结
合起来,管理人根据信用产品的特征,在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或者通过回购融资来博取超额收益,或者通过回购的不断滚动来套取信用债收益
率和资金成本的利差。
4、附权债券投资策略
附权债券指对债券发行体授予某种期权,或者赋予债券投资者某种期权,从而
使债券发行体或投资者有了某种灵活的选择余地,从而增强该种金融工具对不同发
44
招募说明书
行体融资的灵活性,也增强对各类投资者的吸引力。当前附权债券的主要种类有可
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以及含赎回或回售选择权的债券等。
(1)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公司)债券,其投资人具有在一定条件下转
股和回售的权利,因此其理论价值应当等于作为普通债券的基础价值加上可转换
公司债内含期权价值,是一种既具有债性,又具有股性的混合债券产品,具有抵
御价格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
可转换债券最大的优点在于,可以用较小的本金损失,博取股票上涨时的巨
大收益。可以充分运用可转换债券在风险和收益上的非对称性分布,买入低转换
溢价率的债券,并持有的投资策略,只要在可转换债券的存续期内,发行转债的
公司股票价格上升,则投资就可以获得超额收益。
可转换债券可以按照约定价格转换为上市公司的股票,因此在日常交易过程
中可能会出现可转换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之间的套利机会。本基金持有的可转换
债券可以转换成股票。基金管理人在日常交易过程中,会密切关注可转换债券市
场与股票市场之间的互动关系,恰当的选择时机进行套利。
(2)其它附权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利用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运用利率模型,计算含赎回或回售选择权
的债券的期权调整利差(OAS),作为此类债券投资估值的主要依据。
5、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策略
证券化是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化安
排,对资产中的风险与收益进行分离组合,进而转换成可以出售、流通,并带有
固定收入的证券的过程。
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
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
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交易结构风险、信用风险、提前偿还风险和利率风险等进行
分析,采取包括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曲线策略、预期利率波动率策略等积
极主动的投资策略,投资于资产证券化产品。
45
招募说明书
十一、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中债
综合财富指数。
十二、风险收益特征
从基金资产整体运作来看,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
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
型基金。
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由于本基金资产及收益的分配安排,
恒利 A 份额将表现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恒利 B 份额则表现出较高风
险、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十三、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281,610,231.32 93.77
其中:债券 281,610,231.32 93.77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 -
融资产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484,404.06 3.82
7 其他资产 7,222,936.48 2.41
8 合计 300,317,571.86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资产。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6
招募说明书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资产。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017,684.00 0.55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0,008,000.00 10.7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0,008,000.00 10.72
4 企业债券 250,467,547.32 134.1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0,117,000.00 5.42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281,610,231.32 150.88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22819 11 常城建 255,220 26,193,228.60 14.03
2 122975 09 济城建 200,000 19,904,000.00 10.66
3 122950 09 渝能源 190,000 18,962,000.00 10.16
4 122954 PR 武进债 179,750 14,448,305.00 7.74
5 122957 09 蓉工投 141,000 14,167,680.00 7.59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允许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47
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允许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资产。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21,892.9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7,101,043.5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222,936.48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资产。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
在尾差。
十四、基金的业绩
48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历史各时间段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业绩比较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净值增长 基准收益
阶段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率① 率标准差
② 率③
④
2013.12.9至
0.20% 0.03% -0.17% 0.07% 0.37% -0.04%
2013.12.31
2014.1.1至
8.52% 0.13% 10.34% 0.11% -1.82% 0.02%
2014.12.31
2013.12.9至
8.73% 0.12% 10.15% 0.11% -1.42% 0.01%
2014.12.31
2015.1.1至
2.50% 0.15% 0.74% 0.09% 1.76% 0.06%
2015.3.31
2013.12.9至
11.45% 0.13% 10.96% 0.11% 0.49% 0.02%
2015.3.31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49
招募说明书
注:截止日期为 2015 年 3 月 31 日。
本基金于 2013 年 12 月 9 日成立,建仓期 6 个月,即从 2013 年 12 月 9 日至 2014
年 6 月 8 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和银行账户维护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50
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
法如下:
H=E×0.7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恒利 A 收取基金销售服务费,恒利 B 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
人服务费等。
恒利 A 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恒利 A 资产净值的 0.35%年费率计提。基
金销售服务费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 为恒利 A 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恒利 A 资产净值
其中恒利 A 资产净值等于恒利 A 份额净值乘以恒利 A 份额。
51
招募说明书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划出,由基金管理人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
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4、证券账户开户费由托管人在开户时先行垫付,产品在证券账户开户一个月
内成立的,经管理人与托管人核对无误后,自证券账户开户一个月内由托管人从
基金财产中扣划;如证券账户开户一个月内产品未能成立,由管理人在收到托管
人缴费通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托管人,托管人不承担垫付开户费用义务。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
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五) 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
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六、基金份额折算
(一)恒利 A 的基金份额折算
52
招募说明书
1、折算频率
恒利 A 在每个开放日进行折算。
2、折算对象
折算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恒利 A 份额。
3、折算日
假设恒利 A 的开放日为 T 日,则折算日为 T 日,即恒利 A 的开放日和折算
日为同一工作日。
4、折算方式
在折算日日终,恒利 A 的基金份额净值将调整为 1.000 元,折算后基金份额
持有人持有的恒利 A 的份额数将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恒利 A 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恒利 A 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的恒利 A 基金份额净值/1.000
恒利 A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恒利 A 的份额数×恒利 A 的折算比例
恒利 A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误
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日折算前的恒利 A 基金份额净值和恒利 A 的折
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5、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基金份额折算方案须最迟于实施日前 2 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
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折算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 2 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和基金管
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恒利 B 的基金份额折算
1、折算频率
恒利 B 的每个开放日前五个工作日的第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对恒利 B
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2、折算对象
折算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恒利 B 份额。
3、折算日
53
招募说明书
假设恒利 B 的开放日为 T 日,则恒利 B 的折算日为 T-5 日。
4、折算方式
在折算日日终,恒利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将调整为 1.000 元,折算后基金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恒利 B 的份额数将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恒利 B 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恒利 B 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的恒利 B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000
恒利 B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恒利 B 的份额数×恒利 B 的折算比例
恒利 B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误
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日折算前的恒利 B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恒利 B
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5、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基金份额折算方案须最迟于实施日前 2 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
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折算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 2 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和基金管
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七、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
下:
1、“重要提示”部分增加了基金合同生效日期、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
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进行了
更新。
3、“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54
招募说明书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4、“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直销机构、代销机构、注册登记机构部分信
息进行了更新。
5、“十、基金的投资”部分增加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截止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
6、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内容截止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
7、更新了“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对本报告期内的其他事项进行披露。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