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300274)今日公告,2015年7月17日,公司与灵璧县人民政府就公司在灵璧县区域内投资建设200MW光伏发电项目签订合作协议书。
合作协议书显示项目概况为:灵璧县200MW光伏发电项目,计划总投资20亿元人民币。其中一期项目100MW光伏发电项目,自开工之日起9个月内建成。全部项目在18个月内建成具备并网发电条件。灵璧县现代农业博览园光伏项目,计划投资2亿元,自开工之日起保证5个月内建成发电。
至于协议对公司的影响,公告称,此次签订合作协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如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公司光伏系统集成业务的发展和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本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