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在部分代销机构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宜信普
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上述代销机构将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转换业务。
一、 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代码:000050,C 类代码:000052)
长盛电子信息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063)
长盛城镇化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0354)
长盛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A 类代码 000424,B 类代码 000425)
长盛高端装备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34)
长盛航天海工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35)
长盛生态环境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98)
长盛养老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684)
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080001)
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2)
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3)
长盛量化红利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5)
长盛同鑫行业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7)
长盛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8)
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代码:080009, 类代码:080010)
长盛货币市场基金(080011)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12)
长盛同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15)(第一个保本周期将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届满到期,并变更为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盛转型升级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197)
二、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两部
分构成。
(1)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转换申购补
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
(2)前端收费模式下,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
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在转入基金申购费
率等于或小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以外扣法计费。
(3)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其中赎回费用不低于 25%的部分计入转出基
金的基金资产。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执行。
2、基金转换金额、份额及费用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转换金额、份额及费用计算过程
第一步:计算转出金额
转出金额 =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第二步:计算转换金额
转换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第三步:计算转入金额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补差费
补差费用: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第四步:计算转入份额
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三、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即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须同
时代理转出和转入基金。
2、基金转换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进行。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前
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后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
金。
3、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拟转换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换入的
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当转换业务涉及基金发生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赎回
业务的情形时,基金转换业务也随之相应停止。
4、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提交申请。转换出的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
遵循转换出基金赎回业务的相关原则处理。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金额和份额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转
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6、确定前端收费基金转换补差费率时,如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
购费率,且转出基金费率为固定费率的,直接以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作为补差费率。
7、基金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自交易确认之日起重新计算持有期。转换入基金
份额赎回或再次转换转出时,按新持有期所适用的费率档次计算相关费用。
8、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
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9、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对 T 日(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转换申请的工作
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换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换
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基金转换份额 T+2 日起可查询及交易。
四、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投资者可在上述代销机构的各指定网点进行上
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投资者可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和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客服
热线或网站咨询:
1、北京万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80-069
网站:www.wy-fund.com
2、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站:www.yixinfund.com
3、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
公司网址: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
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
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10 日